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受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的委托,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对对讲机、执法记录仪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对讲机、执法记录仪采购
二、项目编号:YAZCXT2017-101
三、项目内容及采购预算金额:
1. 项目内容(共分一个标段):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对讲机、执法记录仪采购(具体内容、数量及要求详见第三部分表载明内容);
2.采购预算金额:壹拾贰万贰仟元整(122000元)。
四、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完成。
六、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投标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包括国税或地税)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出具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企业需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4)投标企业需提供近半年任意1个月的完税证明(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供应商在报名时持投标单位介绍信原件(见附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税)、银行开户许可证加盖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不接受扫描件)及个人身份证原件壹套,所提供的资质复印件概不退还。
七、谈判文件发放:
1、发放时间:2017年12月11日至2017年12月13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放地点: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A224室
3、地址: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南区东楼(7号楼)A2楼
七、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0日下午14:30前
八、开启时间:2017年12月20日 下午14:30整
九、投标和谈判地点: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南区东楼二楼公共交易中心洽谈室
十、采购人: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
联系人:苏先生 电话:13636864066
十一、谈判组织机构: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文件联系人:刘先生 任女士
联系电话: 0911-2162224 0911-2162254
保证金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911-2162254
开标现场、中标公告及合同编写联系人:薛先生 马先生 勾女士
联系电话:0911-2162219 0911-2162249
合同签订联系人:任女士 冯先生 张女士
联系电话:0911-2162222 0911-2162252
附:介绍信
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2月11日
附件:
介 绍 信
兹介绍我单位 同志赴贵单位办理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领取采购文件相关事宜,请贵单位予以办理。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本单位承担。
领取人姓名:
领取人身份证号:
领取人联系电话:
领取人电子邮箱:
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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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 |
单位: (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