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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交通设施三项排查项目—流量检测与交通诱导系统采购及安装服务

2017-12-11 来源:江苏阜宁县政府

江苏省阜宁县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NCG[2017]386号

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采购人阜宁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前期准备工作就绪的基础上,就阜宁县交通设施三项排查项目—流量检测与交通诱导系统采购及安装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江苏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一、招标内容及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阜宁县交通设施三项排查项目—流量检测与交通诱导系统采购及安装服务

2、项目概况:本项目是根据公安部开展全国范围内“三项排查”整改工作的要求实施的,主要为建立相应数量的流量检测点位及交通诱导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预算价为人民币1036.39万元(其中预留金30.19万元),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3、发包范围与标段划分:阜宁县交通设施三项排查项目—流量检测与交通诱导系统采购及安装服务。本次采购服务分一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采购清单等材料。

4、工期要求:合同签定后4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正常运营使用。

5、质量要求:合格标准,硬件质量保证期五年(其中诱导屏体及发光管部分质保期为十年),软件终身维护。

6、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项目需求”

二、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采购项目要求;

2、参加本项目开标会议的人员(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和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与参加本项目开标会议的人员可为同一人)2017年7月至 2017年9月连续3个月由本单位(含分公司)向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从人社部门网站上查询的有效的带二维码或验证码的养老保险证明打印件,且满足招标要求的缴费时限无欠费、断缴情形】;

注:人社部门网站上查询的有效的带二维码或验证码的养老保险证明可为打印件但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投标人资质要求: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含)以上资质等级;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二级(含)以上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资质等级或二级(含)以上公路工程专业资质等级(一、二级建造师必须提供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

6、投标项目经理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电子)证书(B类);

7、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况证明材料原件或在“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上下载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须在有效期内);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招标人谢绝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发售:

1、本项目在网上报名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各潜在投标人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 221.231.107.42 )进行操作。因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前需注册完善单位信息并提交审核,请注意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咨询电话:0515-89705091)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售价:2017年12月8日8:30至2017年12月14日17:30,售价为305元/份,售后不退。请各潜在投标人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

特别提醒: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放弃投标的,须在开标七日前以传真或其它有效形式(样式见附件)通知采购人。

四、本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招标人提交《信用报告》,且信用报告的评价分值不得低于65分,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办理《信用报告》的具体事项详见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0日09:00整,投标地点: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宁新区香港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二楼开标厅。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12月20日09:00整,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七、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贰拾万元人民币,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

八、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036.39万元(其中预留金30.19万元)

九、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十、本次采购项目付款方式为:付款以人民币通过银行给付,统一汇至中标人的基本银行账户。具体付款幅度如下:

本工程全部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合同总价款的50%(不含预留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并审计结束后一个月内,付至审定价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并审计结束后一个月内,付至审定价的80%;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满三年后的一个月内,付至审定价的90%;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五年后一个月内付清(以上付款均无息)。

十一、招标人地址: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

联系人: 李先生、张先生 联系电话:13512589799、18260320999

十二、代理机构地址:城南大厦A座6011室

联系人:徐真艳 联系电话:0515-87281985、89719985

招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1:放弃投标函

关于放弃参加阜宁县交通设施三项排查项目—流量检测与交通诱导系统采购及安装服务投标的函

致:阜宁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江苏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于 日报名参加阜宁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组织的阜宁县交通设施三项排查项目—流量检测与交通诱导系统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编号:FNCG[2017]386号),并领取了该项目的招标文件。现由于 等原因,经本公司研究决定放弃参加该项目投标。

特此函告!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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