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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香洲区拱北口岸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安检设备租赁维护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7-12-06 来源:广东珠海市财政局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珠海市香洲区拱北口岸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珠海市香洲区拱北口岸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安检设备租赁维护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400-201712-X001001099-0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拱北口岸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安检设备租赁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564000.00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安检设备租赁维护服务,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64000.00 元;

  2.   项目编号:CLPSP17ZH05ZC49

  3.   采购项目品目:其他服务

  4.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安检设备租赁维护服务;

  5.   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6.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7.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珠海市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香洲区),联系人为:0756-2525396(罗湘滨)、0756-2525301(林莹)。

  8.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六、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 2016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本年度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或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1.3 本年度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2、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显示“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共0条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3、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5.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外,其他资料均加盖公章并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   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

  3.   提供下述资料之一:

  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 )中“下载中心”下载)

  注:

  1)  如采用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供应商应登入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 ),点击网站右上方“立刻注册”进入系统注册,注册通过后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公告,填写并打印《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后,连同上述资料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cl2638498@163.com )。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报名成功。要求原件现场核查的项目不适用网上报名,供应商须到现场办理报名。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详见采购代理机构网站中“各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2)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供应商应在报名前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 )进行注册登记(相关事宜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12月7日至2017年12月13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珠海市香洲兴华路210号(大金鹰大厦)2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7日 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兴华路210号(大金鹰大厦)2楼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7日15时 00分。

  十一、  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兴华路210号(大金鹰大厦)2楼开标室。

  十二、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年12月7日至2017年12月13日止。

  十三、  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代理机构):黄华林 联系电话:0756-2638498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刘旭凤 联系电话:0756-2516590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联系人:梁群燕 联系电话:020-87651688-688
传真:020-87651698 邮编:510075
(三)采购人:珠海市香洲区拱北口岸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昌盛路城轨珠海站1楼
联系人:刘洋 联系电话:0756-2516570
传真:0756-2516590 邮编:519000

  附件:

  1、 委托代理协议

  2、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 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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