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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城南水厂机电设备及自控系统采购、安装和调试项目

2017-12-06 来源: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招标公告(第二次招标)

招标编号:XYZB1705-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县城南水厂工程已由沙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沙发改〔2013〕基字171号文、沙发改〔2014〕基字5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水利投资集团(沙县)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银行贷款及其他,招标人为福建省水利投资集团(沙县)水务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机电设备及自控系统采购、安装和调试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2.1工程建设地点:沙县金古园开发区水渍坑;

    2.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设计规模15万m3/d,本期实施工程规模7.5万m3/d 。本招标项目工程造价20001245元。

    3.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沙县城南水厂机电设备及自控系统采购、安装和调试项目总承包,包括低压柜及配套电缆、机电设备、自控工程等项目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以及为完成该项目涉及的所有设备和附属仪器、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及技术资料、现场服务等;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及招标技术规范为依据。

    4.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0001245元 ;

    5.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6.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7. 2.7质量要求:达到设计和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及竣工备案要求;出厂水质的质量达到本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或投标文件中对出厂水质的描述和承诺(上述标准中以要求最严格的为准);设备的质量达到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技术要求、投标文件中的对技术性能的描述和承诺、设备生产商的合格标准或国家相关标准(上述标准中以要求最严格的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根据闽建筑函〔2014〕6号文件规定,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以下要求:①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项;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含)以上的自来水厂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不存在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情况(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②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根据明建筑【2017】74号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只对入围备选中标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2 月6日至2017年12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2层)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并获取凭证。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图纸每份售价8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如需购买图纸,应在2017 年12月12日前按售价预订,招标人在2017年12月12日交付图纸。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8年1月3日9时30分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采用银行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应由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水利投资集团(沙县)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沙县长泰路天一电子大厦8楼,邮编:365500

电子邮件: / 

联系电话:0598-8863798    传真:/

联系人: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6层,邮编:350001

电子邮件:136712306@qq.com

电话:0591-87618255,传真:0591-87665805

联系人:陈媛玲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2层

 

监管部门:沙县发展和改革局、沙县水利局、沙县住房与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电话: 0598-5841453、0598-5826986、0598-5822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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