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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改造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2017-12-05 来源: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招标

  (项目编号:0724-1701C32N4719)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华南理工大学委托,现对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改造工程(第二次)进行施工公开招标,选定施工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改造工程(第二次)

  二、招标人:华南理工大学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20-22236637

  招标代理机构/质疑受理部门: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小姐 联系电话:020-37860613

  招标监督机构/投诉处理部门:华南理工大学纪监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87110195

  三、建设地点: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

  四、项目概况:

  1. 本项目总投资约600万元(具体以招标控制价数据为准)。

  2. 项目建设规模:A1~A5号楼、B1~B12号楼、C1~C17号楼、D1~D5号楼、第一食堂、第二食堂、公建B体育场看台、体育馆、图书馆、音乐厅、学术报告厅、医疗保健中心、专家楼(中心酒店)等共48栋楼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改造。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天内完成。

  4. 质量标准:本工程质量应符合设计图纸、本合同、国家和项目所在地现行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及行业主管部门之要求,质量等级为合格。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和招标控制价:

  1. 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 各标段招标内容和招标控制价:

  本工程为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改造工程(第二次)。改造内容:在原有线路的基础上改造,对整个校区内原有旧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拆除更换(含各控制室的火灾报警控制器、各楼层内的烟感、温感、手报、消报、电话及电话插孔、各类模块、警铃、广播等),做好防雷隔离措施。本工程招标内容还包括项目后期的保养、检测、维护等服务,其他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详见招标文件。

  六、资金来源:2017年改善基本办学条件项目经费。

  七、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八、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7年12月5日至2017年12月26日9时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九、招标文件的发售及购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 2017年12月6日至2017年12月1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为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各投标申请人应按时到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楼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购标室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2. 投标申请人须凭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详见本公告附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人购买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3. 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售价详见《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售后不退,由收款单位开具发票。

  4. 投标申请人应自行考虑其自身条件是否达到招标公告第十三点投标人合格条件要求以决定是否参加本项目投标。本项目只接受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投标。

  注: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

  5.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担保壹拾万元。投标担保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投标担保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其中,第一次招标时已递交投标保证金且未退回的投标人无须再次缴纳,投标时递交第一次投标保证金底单加盖公章即可。

  十、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7年12月26日9时00分,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6日9时30分。

  2.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南秀村物资大楼附楼二楼评标室(4)。

  3. 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6日9时30分。

  4. 投标截止时间、地点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人发布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以评标时查询到的信息为准。

  十一、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当天的截止时间前,到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南秀村物资大楼附楼二楼评标室(4)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三、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在有效期内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

  5.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的正式职工。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文)设定。具体原则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7.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并且未被锁定。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2)投标人应按照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第2-7项的信息要求提供反映该部分信息的证书复印件或网上打印页,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对其进行审查。评标时,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中凡有二维码查询功能的,均以扫描二维码后所查询到的信息为准,否则以查询到的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中记录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及时维护本企业及相关人员的二维码及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三点单列的投标人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四、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招标人同时发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只提供电子版)。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

  十五、中标候选人结果将在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gmgit.com)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中标结果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告。

  十六、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单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

  十七、本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省统一计价依据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八、潜在投标人和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内容如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投诉受理部门:华南理工大学纪监办公室;受理电话:020-87110195。

  十九、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gmgit.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及南方日报发布,本公告及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单位:华南理工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5日

  注:报名表格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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