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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区信号灯及地下管线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2017-11-3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招标

  依据江西省政府采购抚公交办抄字[2017]12号管理办公室批准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抚州市华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对其所需的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1.采购项目编号:FZHS-F-2017-J095

  2.采购项目内容:

货物名称 数量 规格型号 预算金额(元)
市区信号灯及地下管线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1批 金巢大道与青云峰路信号灯维修:控制线KVV12*1(国标);数量:300米,控制线KVV4*1(国标);数量:500米,顶管或过路管敷设1*Φ110,数量:140米,人行道、绿化管敷设1*PE50;数量:80米,检修井400*400;数量:8座。等,详细技术参数见第六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603680

  3.供应商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开标现场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告原件】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的已缴纳社保证明原件和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内的的纳税证明资料原件】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谈判时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公司信用证明(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供应商在购买标书及参加谈判时须提供以上资料审核,否则其谈判资格将被取消。

  4.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17? 12 01 日至2017 12 7 日止,每天(节假日除外)8:30~11:30,14:30~17:30时(北京时间)在抚州市华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本谈判文件售价每份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为2017 12 8 日上午 9:30 时(北京时间)。

  6.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抚州市华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抚州市牛角湾77号)

  7. 已下载谈判文件并缴纳了保证金的供应商,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谈判,应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贰日前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放弃此次谈判。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该项目谈判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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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抚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单位联系人:雷女士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13879489519

  代理机构:抚州市华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丁钱?????

  联系电话/传真:13177667856/0794-8266215

  公司地址:抚州市牛角湾77号

  市政府采购办监督电话:0794-8263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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