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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 室涉密网络分级保护项目

2017-11-28 来源:江苏政府采购

受江阴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本中心拟对该单位委托的驻所检察室涉密网络分级保护项目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现对本项目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驻所检察室涉密网络分级保护项目

项目编号:JYZF2017D030

二、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采购驻所检察室涉密网络分级保护设备,将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涉密终端接入已实现分级保护的江阴检察院主网,实现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本项目最高限价:102700元。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根据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苏检发【2017】12号文件要求,该项目为检察专网的分支,为确保网络建设的整体性和避免后期施工、技术方面的问题出现推诿,由前期负责为本地检察机关完成分级保护的集成公司和监理公司签订合同,不允许自行监理。由于项目涉及的涉密电脑终端均远程接入本级院涉密网络,和接入网为同等密级,各地应采用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进行实施,且要求在11月底前完成建设。综上原因,申请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四、拟定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

名称:江苏国瑞信安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玄武大道699-22号江苏软件园徐庄基地20栋

五、专业人员名单及论证意见:

(一)专业人员名单:

邹 军,江阴市人社局,科长;

张 斌,江阴市国土局,主任;

余仲斌,江阴市人民法院,信息主管。

(二)论证意见:

专家组对该项目的采购需求进行了详尽的核实和论证,专家组一致认为:

江阴市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室涉密网络分级保护项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基于以下原因:

1、根据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苏检发【2017】12号文要求,该项目为检察专网的分支,为确保网络建设的整体性和避免后期施工、技术方面的问题出现推诿,由前期负责为本地检察机关完成分级保护的集成公司和监理公司签订合同,不允许自行监理。

2、由于项目涉及的涉密电脑终端均远程接入本级院涉密网络,和接入网为同等密级,各地应采用非公开招标采购(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实施。

基于以上原因,故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六、公示期限:

2017年11月28日——2017年12月5日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江阴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夏丹华;联系电话:0510-86869045;

地点:江阴市黄山路11号。

江阴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黄锟;联系电话:0510-88027618;

地点:江阴市长江路188号619室。

江阴市财政局

联系人:薛松;联系电话:0510-86861129;

地点:江阴市澄江中路9号。

如有其他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此有异议,可以于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送至江阴市政府采购中心。在该期限后提出的申请将不再受理。

江阴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1月28日

受江阴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本中心拟对该单位委托的驻所检察室涉密网络分级保护项目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现对本项目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驻所检察室涉密网络分级保护项目

项目编号:JYZF2017D030

二、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采购驻所检察室涉密网络分级保护设备,将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涉密终端接入已实现分级保护的江阴检察院主网,实现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本项目最高限价:102700元。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根据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苏检发【2017】12号文件要求,该项目为检察专网的分支,为确保网络建设的整体性和避免后期施工、技术方面的问题出现推诿,由前期负责为本地检察机关完成分级保护的集成公司和监理公司签订合同,不允许自行监理。由于项目涉及的涉密电脑终端均远程接入本级院涉密网络,和接入网为同等密级,各地应采用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进行实施,且要求在11月底前完成建设。综上原因,申请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四、拟定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

名称:江苏国瑞信安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玄武大道699-22号江苏软件园徐庄基地20栋

五、专业人员名单及论证意见:

(一)专业人员名单:

邹 军,江阴市人社局,科长;

张 斌,江阴市国土局,主任;

余仲斌,江阴市人民法院,信息主管。

(二)论证意见:

专家组对该项目的采购需求进行了详尽的核实和论证,专家组一致认为:

江阴市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室涉密网络分级保护项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基于以下原因:

1、根据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苏检发【2017】12号文要求,该项目为检察专网的分支,为确保网络建设的整体性和避免后期施工、技术方面的问题出现推诿,由前期负责为本地检察机关完成分级保护的集成公司和监理公司签订合同,不允许自行监理。

2、由于项目涉及的涉密电脑终端均远程接入本级院涉密网络,和接入网为同等密级,各地应采用非公开招标采购(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实施。

基于以上原因,故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六、公示期限:

2017年11月28日——2017年12月5日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江阴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夏丹华;联系电话:0510-86869045;

地点:江阴市黄山路11号。

江阴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黄锟;联系电话:0510-88027618;

地点:江阴市长江路188号619室。

江阴市财政局

联系人:薛松;联系电话:0510-86861129;

地点:江阴市澄江中路9号。

如有其他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此有异议,可以于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送至江阴市政府采购中心。在该期限后提出的申请将不再受理。

江阴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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