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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2012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IC卡家用燃气表、燃气灶、火灾报警控制系统(联动型)采购及安装、排气道检测服务招标二次公告

2017-11-28 来源:晋城建设工程信息

1.招标条件

晋城市2012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已由晋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投资发[2012]162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晋城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市政府统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的IC卡家用燃气表、排气道检测服务项目进行再次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

一标段:IC卡家用燃气表采购;

四标段:排气道检测服务项目;

2.2 建设地点:晋城市规划南庄路西、畅和街南(泽州县南马匠村)

2.3 工期要求:一标段:10日历天,四标段: 1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 四标段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应提供省级及以上质监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4.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1月 27 日至 2017年 12月 1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晋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3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网络、传真、电话形式报名。

4.2 报名时投标企业须提供以下证件

4.2.1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2.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2.3 基本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2.4 检察机关出具的公告之后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

4.2.5 四标段须提供资质证书;

以上证件复印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装订成册。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2017年12月19日下午3:00在晋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山西招投标网》、《晋城市建设工程信息网》、《晋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晋城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363566313

招标代理机构:晋城市三公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56-6994388 18635605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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