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五莲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WL-ZFCG2017-311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
货物服务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 |
一包 |
五莲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设备采购项目 |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投标人必须提供五莲县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未列入联合惩戒失信人黑名单,在开标会议开始前须提供五莲县人民法院出具的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员情况证明,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
34.2684万元 |
四、获取谈判文件
1.时间: 2017年11月20日至2017年11月24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日照市海曲中路水晶城商务D座1007室。
3.方式:报名购买。
4.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
5.供应商授权代表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向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
5.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名、单位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其社保证明原件(社保证明系指: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授权代表在供应商单位投保的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时间要求为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开始计算,前六个月以内;企业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可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下同)。
5.2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原件。
5.3五莲县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中无违法违纪记录原件。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7年11月29日09时00分至 2017年11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日照市五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会议室举行开标仪式。(日照市五莲县滨河路与文化路交界处建行大厦西门)。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7年11月29日09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日照市五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会议室举行开标仪式。(日照市五莲县滨河路与文化路交界处建行大厦西门)。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五莲广播电视台
地 址:五莲县人民路1067号
联系人:王乃洲
联系方式:0633-2937637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经纬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日照市海曲中路水晶城商务D座1007室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方式:0633-8260577
附件下载:五莲广电设备采购-谈判文件定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