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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视频会议终端项目

2017-11-15 来源:数字音视工程网

一、采购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视频会议终端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WT-DGCG2017-343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1.采购预算:22万元

2.标包划分:一个包

3.项目内容: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视频会议终端和安检用X光机,基本概况介绍及数量、简要规格描述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供应商不得对所投的货物和服务分解后进行响应。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供应商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shixin.court.gov.cn)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申请人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本项内容以东港区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代为查询,不接受供应商单独查询

五、获取询价文件

1.时间:2017年11月15日至2017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济南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日照市烟台路201号信访大楼5楼5050室)

3.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4.售价:300元/份

5.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采购文件购买手续:

5.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名、单位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对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全过程负责,一经授权不得变更;

5.2供应商营业执照原件

六、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地点

1.时间:2017年11月20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日照市山东路与烟台路交汇处格林豪泰酒店四楼会议室。

3.供应商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纸质报价文件的,恕不接受。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11月2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日照市山东路与烟台路交汇处格林豪泰酒店四楼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单位名称: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联系地址:日照市济南路239号

联 系 人:刘元宾

联系电话:0633-8179228

2、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济南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日照市烟台路201号

联 系 人:孙艳艳  张玲  闫凤娟

联系电话:0633-8612786

电子邮件:jnjlzbgs@163.com

九、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监狱企业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十、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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