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NBMC-20172127G)
各投标商:
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部分内容作如下修改:
原为:
3、技术实施及施工方案15分:需求的理解程度、重难点分析5分;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2分;技术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可行性5分;施工方案(含组织、质量保证、进度计划、施工安全等方案)的完整性和可行性8分。
现修改为:
3、技术实施及施工方案15分:需求的理解程度、重难点分析3分;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2分;技术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可行性5分;施工方案(含组织、质量保证、进度计划、施工安全等方案)的完整性和可行性5分。
特此修改,带来的不便请各投标商谅解;
各投标商认为本修改通知文件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请联系我公司,联系人:董初林 0574-87101259;
我公司传真:0574-87103586;
本修改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它内容不变;
各投标单位请于2017年11月6日17:00前回复我公司。
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