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
null
null
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招标公告/详细

中国人民大学学务中心信息系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7-11-03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央标讯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国人民大学学务中心信息系统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服务/基础软件开发服务

采购单位 中国人民大学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17年11月02日 18:5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11月02日 18:56  至  2017年11月09日 17:00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院内,中国教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603室)
开标时间 2017年11月23日 09:00
开标地点 中国人民大学逸夫会议中心二层第三会议室
预算金额 ¥24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蒋旭、陆炜、陈清
项目联系电话 010-59893113、3116、3112
采购单位 中国人民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10-62511204
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蒋旭、陆炜、陈清,010-59893113、3116、3112
附件:
附件1 技术要求.pdf

  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人民大学学务中心信息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大学学务中心信息系统项目

项目编号:CEIECZB01-17JX24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旭、陆炜、陈清

项目联系电话:010-59893113、3116、311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大学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

联系方式:010-6251120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蒋旭、陆炜、陈清,010-59893113、3116、3112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号

名称

简要技术参数

数量

预算金额

1

学务中心信息系统

需要与“微人大”相关模块对接,可实时调用学生基本信息,在校通讯信息,家庭通讯信息等相关学生数据。

1

240万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备案,获得招标文件。2 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有关规定。3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不允许分包和转包。6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7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4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1月02日 18:56 至 2017年11月0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院内,中国教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603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3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3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中国人民大学逸夫会议中心二层第三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签字,加盖投标人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开 户 名: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文慧园支行

帐  号:340263902979

注: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项目编号及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接受个人帐户汇款。

传真:4008266163转13607

邮 箱:jiangxu@china-didac.com

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执行《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4)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5)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7)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招标

同地区推荐招标

地区其他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