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
null
null
null
null
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招标公告/详细

长治市环境信息中心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招标...

2017-10-25 来源:山西省政府采购

 经长治市财政局批准,受长治市环境信息中心的委托,山西泰利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编号:TLDZB-2017-25-01

    二、项目名称:长治市环境信息中心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

    三、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共一包,投标人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详见招标文件)

    1范围包括:对长治市环境保护局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国控企业自行监测发布系统、长治市环境保护网三个二级系统进行等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并出具相应的测评报告。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2.预算金额:164000元;

    3.项目服务工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

    4.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

    四、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需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应急服务响应时间:2小时现场服务。

    7.提供近期(投标截止日前60天内有效)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原件);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须满足的其他资质条件:

    投标人必须为中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网发布的《全国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目录》中所列的测评机构。

    五、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最近一次缴纳社保金的凭证、纳税证明(最近三个月的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具备审计资格第三方出具的2016年具备审计资格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如法人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如报价人授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出具本单位社保证明);项目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在当地参加采购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注: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报名地点

    1、发售及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5日至2017年10月31日,每天9:00—12:00,15:00—18:00。

    2、发售及报名地点:山西泰利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

    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5日下午15:00时。

    2、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支票倒送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中汇出,要保证开标2日前到账。

    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长治市长兴北路188号。

    八、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5日下午15:00。

    2、开标地点:长治市长兴北路188号。

    3、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治市环境信息中心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55-2041451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泰利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55-3069365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招标

同地区推荐招标

地区其他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