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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消防培训基地系统及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7-10-18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央标讯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天津大学消防培训基地系统及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单位 天津大学
行政区域 天津市 公告时间 2017年10月17日 20:3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10月18日 09:30  至  2017年10月24日 17:00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冠幅大厦1408室
开标时间 2017年11月09日 09:30
开标地点 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行政服务中心A118
预算金额 ¥22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于工
项目联系电话 022-24414892
采购单位 天津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 天津市津南区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13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巩老师 022-85356001
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冠福大厦140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于工022-24414892
附件:
附件1 天津大学消防培训基地系统及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docx
附件2 消防培训基地招标文件(1).doc

  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天津大学消防培训基地系统及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天津大学消防培训基地系统及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TDZC2017N014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工

项目联系电话:022-2441489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天津大学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135号

联系方式:巩老师 022-853560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于工022-24414892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冠福大厦1408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公告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违法记录;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2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0月18日 09:30 至 2017年10月2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冠幅大厦1408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0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1月0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行政服务中心A118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公告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内容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 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4.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5.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财库[2017]141号)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6.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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