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
null
null
null
null
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招标公告/详细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监测数据处理中心全国电视剧发行许可样片备案系统补充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2017-10-17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央标讯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监测数据处理中心全国电视剧发行许可样片备案系统补充采购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其他广播、电视、电影设备

采购单位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监测数据处理中心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17年10月16日 16:5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10月16日 09:00  至  2017年11月01日 16:30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408室
开标时间 2017年11月06日 09:30
开标地点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第三会议室
预算金额 ¥196.4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丽莉 师杉
项目联系电话 010-62108150 62108152
采购单位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监测数据处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秋华 010-86095517
代理机构名称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丽莉 010-62108150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监测数据处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监测数据处理中心全国电视剧发行许可样片备案系统补充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监测数据处理中心全国电视��发行许可样片备案系统补充采购

项目编号:TC17086L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丽莉 师杉

项目联系电话:010-62108150 6210815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监测数据处理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号

联系方式:张秋华 010-8609551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丽莉 010-62108150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监测数据处理中心全国电视剧发行许可样片备案系统补充采购

数量及项目基本概况: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安装地点

1

并行光盘打印刻录机

2台

北京

2

光盘库系统

1套

北京

3

视频监控系统(硬盘录像机1台,摄像头20个)

1套

北京

4

系统集成和安装调试

 

北京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2、从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正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6.4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0月16日 09:00 至 2017年11月01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408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0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1月0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第三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如需邮购需另付50元邮递费。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需签署保密承诺,保密承诺相关内容附后,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正本至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3、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帐户信息:

开 户 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帐    号: 0200049619200362296

传   真:010-62108149

4、本公告期限: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监测数据处理中心

全国电视剧发行许可样片备案系统补充采购

保密承诺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监测数据处理中心:

    关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监测数据处理中心全国电视剧发行许可样片备案系统补充采购(招标编号:TC17086LG),我方承诺如下:

(1)我方将对招标文件内容保密,不向无关人员透露,不复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不转让第三方。

(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我方将招标文件原件交还采购代理机构。

(3)我方若不参加投标时,也将招标文件原件交还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承诺遵守保密承诺,按照以上三条执行。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日  期: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1999-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版权所有 | 联系我们 | 意见反馈 | ICP10046031-10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招标

同地区推荐招标

地区其他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