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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国少年儿童科技培训基地地下一层小剧场声学改造和舞台相关设备设施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7-10-16 来源:招标网

 

采购单位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17年10月11日16:3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10月12日09:00至2017年10月19日16:00
招标文件售价 ¥8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802室。
开标时间 2017年11月01日09:30
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802室第一会议室
预算金额 ¥1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熊小平
项目联系电话 010-82582703
采购单位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1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纪老师17600329868
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华盛中天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8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熊小平、徐赛010-82582703-803/811

  北京华盛中天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少年儿童科技培训基地地下一层小剧场声学改造和舞台相关设备设施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少年儿童科技培训基地地下一层小剧场声学改造和舞台相关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SZT2017HG/29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小平

  项目联系电话:010-8258270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宋庆龄基金会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11号

  联系方式:纪老师1760032986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华盛中天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熊小平、徐赛010-82582703-803/811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80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少年儿童科技培训基地地下一层小剧场声学改造和舞台相关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项目基本概况:

  中国少年儿童科技培训基地地下一层小剧场(包括扩声系统、LED高清屏系统、电影系统、舞台灯光系统、五金件及辅料、观众席座椅等)的采购、安装、调试、技术培训等,声学改造项目,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深化设计、土建施工配合、预留预埋条件等必要的技术服务。

  1.1.5工期:供货和安装调试工期为 150 个日历天(以合同为准)。

  1.1.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专业规定的合格标准。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采购设备和安装施工质量进行检测。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1.2.2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必须具备的如下条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2.3 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1-3年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1.2.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共同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1.2.5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专业灯光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壹级及以上、专业音响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壹级及以上的企业。1.2.6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1.2.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且须以演艺设备工程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0月12日 09:00 至 2017年10月1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802室。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0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1月0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802室第一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7.1 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有关政策

  若投标人按照工信部颁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属小型、微型企业,或属于监狱企业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其投标报价扣减6%后再计入投标报价得分的评审(不累计扣减)。

  若本项目所有投标人均属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的,按原报价进行评审。

  1.7.2 节能环保要求

  投标人提供产品如是环境标志产品,应列入财政部、环保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中公布的清单。注:施行优先采购的产品按照优先采购执行。如是节能产品,应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中公布的清单。注:施行强制采购的产品按照强制采购执行。(需提供该产品所在的环保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页)

  (1) 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标注"★"的产品为准。

  (2) 上述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指采购公告发布时最新一期清单或投标截止日期前最新一期的清单。

  1.7.3 信息安全要求

  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应符合《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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