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淮安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就该单位的附属楼及消防控制设备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淮安市人民检察院附属楼及消防控制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HAZC2017090875
二、项目简要说明
建设地点: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汇景路东侧、徐杨路北侧
建设规模: 详细内容及要求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计划工期: 150日历天。
招标范围:详细内容及要求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必须承诺其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投标人必须承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5、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承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
7、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选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并取得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
8、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说明:
本次招标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中心组织评委会将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注:具体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五)部分。
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招标文件可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直接下载,如果投标人确认参与本项目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传真回复(传真号码:0517-83638029),同时请与文本制作一部电话联系确认,电话:0517-83638023 。
注:如果投标人因考虑自身投标保密原因而未填写或未如实填写《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或填写信息有误,导致采购中心因没有收到确认函或因供应商所留联系方式有误而无法通知到投标人有关招标文件在公示期间相关变更或修改信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0日上午10: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一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 孟雯惠 电话:0517-80996051
六、开评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7年10月20日上午10:00
开标地点: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一室
评标地点: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评标八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王冬 电话:0517-83638023
2、采购人联系人(技术咨询、施工图索取):杜长年
电话:15950389568
3、现场招标事项联系人:孟雯惠 电话:0517-80996051
4、采购人联系地址: 淮安市健康东路22号
邮编:223001 传真:0517-83189860
采购中心联系地址: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6号
邮编:223005 传真:0517-83638029
八、其他事项
1、本次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贰万玖仟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缴纳至招标文件中指定帐号,保证金具体缴纳形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二部分第14条。
2、电子清标
(1)本次项目中的报价部分采用电子清标,软件采用北京广连达慧中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提供电子评标系统。
(2)光盘采用北京广连达慧中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的专用光盘。投标人需购买电子光盘后到采购中心刻录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必须将工程量清单电子清单报价刻录在电子光盘,保证其数据与书面数据一致并保证能导入评标系统。如果光盘存在问题,请与蒋荣轩联系或向采购中心反映。
购买电子光盘联系人:蒋荣轩,联系电话:15996198366;董倩,15380802178。
刻录工程量清单地址: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506室。
(3)投标人刻录电子光盘时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委托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否则不予刻录。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9月28日
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公开招标).doc
淮安市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项目工程(清单).zip
检察院附属楼及消防控制设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