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详见公告正文 |
品目 |
货物/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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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苏州市公安局苏州高新区分局 |
行政区域 |
苏州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9月21日 10:28 |
首次公告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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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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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采购单位 |
苏州市公安局苏州高新区分局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代理机构名称 |
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苏州市公安局苏州高新区分局关于于高新区平安城市治安监控二期项目(招标编号:SZRF2017-N-G-005)的补充内容如下:
修改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P9中:
16.4落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方与中标方签订的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凭收据无息退还。
现修改为:
16.4落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该招标项目结束后,由保证金收取部门在收到原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后,以本票或汇票方式在评标现场予以退还(无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方与中标方签订的合同生效后由保证金收取部门在收到原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后,以本票或汇票方式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
其余不变
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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