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山市四中心一广场音乐厅专业设备、智能化系统、空调及装饰装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2017年09月13日
招标编号:闽咨招〔2017〕武字008号
开标时间:2017-10-13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省武夷山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闽咨招〔2017〕武字008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夷山市四中心一广场音乐厅专业设备、智能化系统、空调及装饰装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已由武夷山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武发改审批〔2016〕1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武夷山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福建省武夷山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武夷山市四中心一广场音乐厅专业设备、智能化系统、空调及装饰装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2.2、建设地点:位于武夷山市区百花路。
2.3、建设规模:武夷山市四中心一广场音乐厅总建筑面积为9821.95m2(含地下一层,地上四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武夷山音乐厅专业设备(包含舞台机械、灯光、音响、座椅)、表决系统、智能化系统、空调、消防工程及其相关配套用房的室内装修装饰工程(含声学装饰)的设计、采购和施工总承包。具体内容为:
(1)地下一层面积3733.12平米,包括升降舞台机房、排列厅、琴房、机房、配电间等。
(2)地上一层面积4085.3平米,包括音乐厅及舞台、主门厅、运营机构门厅和办公室、化妆间、乐器间等。
(3)地上二层面积822.94平米,包括音乐厅、舞台上空、音乐长廊、电井等。
(4)地上三层面积698.61平米,包括音乐厅及舞台、设备间、灯光室等。
(5)地上四层面积481.98平米,包括观众厅及舞台上空、工具间等。总投资约10000万元。
2.4、计划工期:
2.4.1、总工期:12个月(含设计、采购、施工)。
2.4.2、工程设计时间要求:从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根据杭州建声舞台工程设计研究所有限公司提供的武夷山音乐厅舞台机械、灯光、音响、剧场座椅 专业设计方案基础上提交经优化调整的方案设计文件。
方案设计文件评审通过后20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送审稿,初步设计(含概算)评审通过后 5日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初步设计文件评审通过后20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审查通过后5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正式稿。在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间,中标人须密切配合,及时修改设计文件。
2.4.3、工程施工、采购时间要求:工程施工、采购起始时间以武夷山音乐厅现场具备开工条件并取得施工许可证或项目业主单位签发开工令的次日起开始。计划2017年下半年动工,于2018年年底竣工并投入使用。
2.5、招标范围:武夷山音乐厅专业设备(包含舞台机械、灯光、音响、座椅)、表决系统、智能化系统、空调、消防工程及其相关配套用房的室内装修装饰工程(含声学装饰)的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具体内容如下:
2.5.1、设计范围为:武夷山音乐厅的设计工作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及修正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编制等。
2.5.2、施工范围为:武夷山音乐厅施工、竣工验收、工程资料归档等工程内容和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工作。具体包括:舞台机械系统、舞台灯光系统、舞台音响系统、多功能厅座椅看台、声学装饰、表决系统、智能化系统、消防工程、空调及公共区域装饰装修等专业工程的施工。
2.5.3、采购范围为:主要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舞台机械系统、舞台灯光系统、舞台音响系统、多功能厅座椅看台、智能化系统、空调系统等设备采购及安装)。
2.5.4、工程总承包单位必须负责与专业工程承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质监部门竣工验收及档案资料备案归档。
2.5.5、武夷山音乐厅专业设备、智能化系统、空调及装饰装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招标范围具体最终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
3.1.1、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1.2、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舞台机械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壹级及以上资质、专业灯光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贰级及以上资质、专业音响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贰级及以上资质(应含设计和施工)。
3.1.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2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不少于1个单个演出厅堂座位数量不低于600位的歌剧院、剧场、音乐厅、文化艺术中心、群艺馆、文化馆等类似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等证明材料,项目业绩不得重复累计,且在单项合同项下必须包含舞台机械、灯光、音响等项目)。
3.3、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高级职称,熟悉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并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4、项目总负责人的业绩要求:无。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由同时具备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舞台机械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壹级及以上资质和专业灯光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贰级及以上资质和专业音响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贰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必须指定牵头人,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单位。该协议应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3.6、企业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暂停投标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没有处于违法和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8、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9、中标人如为异地注册企业,根据南财预〔2017〕26文在武夷山必须设置分公司。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3日至2017年9月18日 23 时 59 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武夷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服务平台(www.wysggzy.com) “招标公告”栏目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含招标资料)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南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或(3)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或(4)银行保函形式;或(5)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合于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可采用在本省各设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专业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或(6)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捌拾万元(¥800000元)(注: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10 月 13 日上午8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武夷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地址:武夷山市百花路金悦山庄二楼)。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前45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和武夷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wysggzy.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武夷山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武夷山市五九北路59号 邮 编: 354300
电 话:0599-5100232、13506939338
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夷山市安平路61号 邮 编: 353000
电 话:0599-5314333;13809581683,
联 系 人:柴女士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武夷山支行;
账户名称: 武夷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 3500 1676 3070 5250 6333 ;
联系电话: 0599-5119718(业务交易部)。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武夷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武夷山市百花路金悦山庄二楼
监督机构名称:武夷山市住房保障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电话:0599-5303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