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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委宣传部外国媒体宣传合作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2017-09-05 来源:广东珠海市财政局

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外国媒体宣传合作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中山远信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的委托,对其外国媒体宣传合作项目进行邀请招标采购,欢迎供应商报名参加预审。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将获得优先邀请。

一、     采购项目编号:YXZHCGYQ2017026;

二、     采购项目名称:外国媒体宣传合作项目;

三、     采购预算:¥800,000.00元;

四、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宣传一项,详见《用户需求书》;

五、     资格预审的内容(供应商资格)、标准和方法:

(一)      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合法的经营范围,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   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4.   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近三年以来(从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之日起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资格预审证明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按照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格式中提供声明函格式要求填写);

5.   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近三年内(从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之日起往前3年,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或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6.   供应商应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报纸出版许可证》;

7.   供应商须独立完成过两个以上金额超过80万元的党委或政府国际传播合作项目;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分支机构投标;

(二)      标准和方法:

1.   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采购人依法组建资格预审委员会,对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当满足供应商资格预审标准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重新组织采购;满足供应商资格预审标准的投标申请人大于或等于3名时,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作为正式的投标申请人。

2.   采购代理机构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函,投标申请人按照投标邀请函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六、     供应商需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1.   资格声明函(加盖公章);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报纸出版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5.   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近三年以来(从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之日起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资格预审证明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按照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格式中提供声明函格式要求填写);

6.   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近三年内(从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之日起往前3年,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或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7.   供应商须独立完成过两个以上金额超过80万元的党委或政府国际传播合作项目(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17年9月6日至2017年9月14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   获取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洲山路4号中侨兴商业大厦1栋508室中山远信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

3.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   购买文件时请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报纸出版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购买人的身份证。

八、     供应商需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时间:2017年9月15日至2017年9月19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密封后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递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恕不接受。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经递交不予退还。

九、     资料接受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洲山路4号中侨兴商业大厦1栋508室。本项目不接受邮寄、传真形式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申请人须派其合法的授权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申请文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并签字确认,申请人须承担因未送达并签字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十、     预审审查结果将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三个工作日内确定,并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预审结果。

十一、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

联 系 人:林先生

电    话:0756-2227434

采购代理机构:中山远信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小姐

电    话:0756-2260258

传    真:0756-2261958

 E-mail: yxzhuhai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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