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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科技法庭设备

2017-09-05 来源:广西招标网招标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科技法庭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科技法庭设备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HC(HC)2017015JJCJ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科技法庭设备一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叁拾壹万伍仟玖佰陆拾捌元整(¥315968.00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六、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竞标货物的合格供应商;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 2017  年9月5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 2017 年 9 月7 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发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河池分部 (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金旅大厦7楼701室)
3.售价: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
4.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未三证合一的必须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
    八、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
    竞标人应于竞标截止时间前将谈判保证金从竞标人帐户以电汇、转帐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河池分部
开户银行:703912010102590218
银行账号:河池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中分社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谈判供应商应于  2017 年 9月8日上午 9时00分止,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河池分部开标厅( 河池市金城江区金旅大厦7楼701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谈判时间及地点: 2017 年  9月8日上午 9时 00分整截止后为谈判小组与谈判供应商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另行通知。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河池分部(河池市金城江区金旅大厦7楼701室),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招标网(http://www.guangxibid.com.cn/)。
十二、联系事项:
     1.采购人: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
     地  址:河池市金城江区百旺开发区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778-2788135
   
     2.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金旅大厦7楼701室
     邮 编:547400
     联 系 人:苏工
     联系电话:0778-2288839
      
     3.监督部门:河池市金城江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8-2305686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7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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