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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公安分局智慧警务一期工程(机房部分)补充公告

2017-08-24 来源:北仑之窗

项目编号:2017095-2

各潜在投标人:

    一、关于北仑公安分局智慧警务一期工程(机房部分)招标公告中“5、投标保证金”和“6、投标文件的递交”的内容修改如下: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额度:20万元

5.2 提交和绑定投标保证金流程:

(1)投标人必须在2017年9月11日 10:30前,通过投标人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向保证金专户单笔足额成功提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专户的开户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北仑支行,户名为: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账号为:33101984136050501959。

(2)投标人必须在2017年9月11日 16:00前,登陆宁波市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并通过投标人注册账号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完成投标保证金与拟投标项目标段的绑定操作。

5.3 提交投标保证金特别注意事项:

(1)在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转账或汇款手续时,须在转账或汇款用途栏上注明“建设工程”字样,未按要求注明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投标保证金提交成功时间以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确认收到时间为准,超过规定时间收到的保证金将不被认可;超过规定时间将无法进行绑定操作。请投标人考虑安全余量,适当提前进行保证金的提交和绑定操作。

(3)提交投标保证金还应符合《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操作暂行办法>的通知(仑招中[2012]8号)》和2013年4月27日印发的对上述暂行办法作个别修改的函(详见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公告通知栏)的规定。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3日9时30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地址):

(1)纸质投标文件及原件递交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楼3层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详见中心侯标区电子显示屏)。

(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由投标人自行选择网上递交或现场递交,网上递交的,投标人须通过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V6.0》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场递交的,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拷贝到光盘或U盘中,在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同一地点递交给招标人。

6.3 未按以上规定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受。

二、删除招标公告中“ 9、评标办法”及其内容。

三、潜在投标人若有疑问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四、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蝶缘路218号南洋大厦603室

邮编:315100

联系人:徐小民

电话:0574-88309136、15968040808   

传真:0574-88309136 

 

 

招标人: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明州西路777号

邮编:315800

联系人:邬宽军

电话:0574-86775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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