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共珠海市金湾区委政法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中共珠海市金湾区委政法委员会金湾区公共安全视频系统(二期)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HWZ2017-440HW;采购申请计划编号:P-20170803-002627 )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数量、预算金额、完成时间
1. 项目名称:中共珠海市金湾区委政法委员会金湾区公共安全视频系统(二期)采购项目
2. 项目内容及数量: 金湾区公共安全视频系统(二期)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3. 完成时间 :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4. 项目上限金额:总金额为人民币壹仟肆佰肆拾捌万肆仟伍佰元整(¥14,484,500.00);其中,设备采购部分(含所有设备、杆件及基础、安装调试及设备维护费)上限¥7,341,700.00;传输链路及前端供电部分(含视频专网传输链路及前端设备供电线路使用权购买费用、三年网络链路及供电维护费和三年前端使用电费)上限¥6,723,800.00;预备费¥419,000.00。
注: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投标报价超出上述上限视为无效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
2.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文件中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壹级《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适用于广东省内注册的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壹级《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适用于广东省外注册的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壹级《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证书》(适用于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分支机构投标。
注:只有按时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公示(报名购买)期限、地点、方式及售价
1. 招标文件公示(报名购买)期限:2017年8月24 日~8月30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 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3. 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或采用电子邮件(284129804@qq.com)的方式购买,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传真件):
(1)“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营业执照及安防证书的复印件;
(2)单位负责人证明书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若为单位负责人前来办理报名则无需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答疑提出及答疑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9月13日14:30 ~ 15: 00
2.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9月13日 15 :00;
3. 投标/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 2号开标厅(体育中心东北侧,原红山路珠海市行政服务中心旁)。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共珠海市金湾区委政法委员会
联系人:刘建平 联系电话:0756- 7263079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办公中心8号楼金湾区政法委员会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招茂枫0756-3361023(项目咨询)邱会芳0756-3361012、284129804@qq.com(标书售卖)
方欣0756-3365756(保证金事项)
联系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传 真:0756-3361190
资金来往账号(投标保证金除外):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珠海东风支行 户名: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002025419000015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