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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公安局警卫处综合信息系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7-08-21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地方标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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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公安局警卫处综合信息系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市公安局警卫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郑州市公安局警卫处综合信息系统项目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郑州市公安局警卫处综合信息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DZX-201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静、闫志明、李红南
项目联系电话:0371-6885095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郑州市公安局警卫处
地址:/
联系方式:陈世新0371-6962050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静、闫志明、李红南0371-68850950
代理机构地址: 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市公安局警卫处委托,就该单位采购会议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国内具备相关资格条件、有良好商业信誉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公安局警卫处综合信息系统项目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采购内容为:综合信息系统工程。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 投标单位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建筑行政主管单位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通过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国家注册机电专业贰(含)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参加了社会保险;
4、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项含公司、法定代表人、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5、报名企业需提供“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相关查询网页截图(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查询日期为公告期内有效),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6、报名企业需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书面承诺(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自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8月21日起-2017年8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分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二部(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楼)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其他有关事项: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劳动合同、拟派项目经理社保、2016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财务报告、缴纳税收证明、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承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信用中国查询页、《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及报名企业需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书面承诺。(以上所有材料购买文件时需查验原件,留存一套加盖公章复印件,所有材料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单位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7年9月 11日下午14:30-15:00
投标文件接受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开标会议有关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9 月11 日下午15:00
八、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人:陈世新
联系电话: 0371-69620507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静、闫志明、李红南
联系电话/传真:0371-68850950
联系地址: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楼代理二部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单位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建筑行政主管单位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通过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3、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国家注册机电专业贰(含)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参加了社会保险;4、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项含公司、法定代表人、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后);5、报名企业需提供“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相关查询网页截图(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查询日期为公告期内有效),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6、报名企业需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书面承诺(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自拟);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8月21日 08:30 至 2017年08月2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楼代理二部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11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9月11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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