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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务办信息化教学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7-08-14 来源:湖北襄樊市政府

  1. 招标条件

  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务办信息化教学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襄阳市高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项目业主为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务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

  主要设备:信息化教学设备(班班通设备)一批,调试安装并通过验收。

     名称   技术规格和要求   预算金额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质保期
  1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学信息化设备   详见招标文件   192.5万元   按甲方指定地点   合同签订后15日内交货   1年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内容;

  3.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3.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且具有实施本项目的流动资金(须提供2015、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4、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信誉,须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做出书面声明;

  3.5、投标人必须为本项目主要设备生产商或经销商,如供应商不是本项目主要设备生产制造商的,须提供本项目主要产品(触控教学一体机、静电防尘黑板)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3.6、投标人必须提供触控一体机、静电防尘黑板生产厂家需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时需提供相关认证的复印件,加盖原厂商公章。

  3.7、投标人必须提供触控教学一体机有害物质过程管理IECQ体系认证、通过温室气体核查体系认证(低碳体系认证),投标时需提供相关认证的复印件,加盖原厂商公章。

  3.8、投标人必须提供静电防尘黑板国家教育部仪器研究所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里须有针对产品通电1min,断开电源,保持5min不允许脱落吸附纸(A4复印纸)的相关检测)投标时需提供相关认证的复印件,加盖原厂商公章。

  3.9、信誉要求①投标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必须加盖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专用章);②投标人在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无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10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 14日至2017年8月18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新区汉江北路16号2楼)报名处持报名表购买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加盖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4日09时30分,地点为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  6号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襄阳市人民政府网、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务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科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高新区东风汽车大道15号              地    址:襄阳市追日路汉北工业园5栋3楼

  联 系 人: 张维雅                               联 系 人:      程倪

  电    话:  13797711088                         电    话:     13507277714

  2017年8月14日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姓名   (本人签字)   固定电话  
  电子邮箱     居民身份证号  
  备注  

  报名登记表(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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