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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公安分局智慧警务一期工程(机房部分)招标公告

2017-08-01 来源: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

北仑公安分局智慧警务一期工程(机房部分)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7095
    1、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北仑公安分局智慧警务一期工程(机房部分)
    建设单位(招标人):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后)批准机关:北仑发展和改革局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100%区财政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北仑区长江南路277号
    建设规模及内容概述:该项目利用公安分局业务用房12、13楼两个楼层建设公安分局中心机房,建筑面积约1750平方米,其中12层布置两个数据中心机房、操作室、值班休息室、备品备件库等,13层布置两个数据中心机房、一个配电间、两个涉密机房、消防钢瓶间、备品备件库等。装饰、电气、消防、通风、安防等配套系统同步建设。
    项目总投资:约1692.20万元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中心机房所有内容的施工及保修,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招标标段数:1
    招标控制价:约1332.0449万元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同时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由两者组成的联合体。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建造师,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办[2013]7号)文件规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投标人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途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7月28日 08:302017年08月03日 23:59(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www.blztb.gov.cn),通过投标人注册账号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并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提交额度:20.00万元
    5.2 提交和绑定投标保证金流程:
      (1)投标人必须在2017年08月18日 10:30前,通过投标人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向保证金专户单笔足额成功提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专户的开户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北仑支行,户名为: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账号:33101984136050501959。
      (2)投标人必须在2017年08月18日 16:00前,登录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并通过投标人注册账号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完成投标保证金与拟投标标段进行绑定操作。 
         5.3 提交投标保证金特别注意事项:
    (1)在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转账或汇款手续时,须在转账或汇款用途栏上注明“建设工程”字样,未按要求注明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投标保证金提交成功时间以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确认收到时间为准,超过规定时间收到的保证金将不被认可;超过规定时间将无法进行绑定操作。请投标人考虑安全余量,适当提前进行保证金的提交和绑定操作。
    (3)提交投标保证金还应符合《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操作暂行办法>的通知(仑招中[2012]8号)》和2013年4月27日印发的对上述暂行办法作个别修改的函(详见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公告通知栏)的规定。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8月22日 09:30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地址):
      (1) 纸质投标文件及原件递交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楼3层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详见中心侯标区电子显示屏)。
      (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由投标人自行选择网上递交或现场递交,网上递交的,投标人须通过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V6.0》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场递交的,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拷贝到光盘或U盘中,在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同一地点递交给招标人。
    6.3 未按以上规定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lztb.gov.cn)上发布。

    8、其他说明
    (1)招标文件包含多项否决投标条款,投标人存在否决投标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请潜在投标人在全面查阅招标文件后决定是否投标。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2)由于电子招标系统管理的原因,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通过其注册账号进入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3)如投标人未领取《CA数字证书》,将可能无法成功参加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1)招标文件包含多项否决投标条款,投标人存在否决投标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请潜在投标人在全面查阅招标文件后决定是否投标。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2)由于电子招标系统管理的原因,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通过其注册账号进入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3)如投标人未领取《CA数字证书》,将可能无法成功参加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4)浙江省外投标人必须已经取得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有效《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蝶缘路218号南洋大厦603室
    邮编:315100
    联系人:徐小民
    电话:15968040808
    传真:0574-88309136
    电子邮件:524785875@qq.com

    招标人: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明州西路777号
    邮编:315800
    联系人:邬宽军
    电话:0574-86775141
    传真:0574-86775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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