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
null
null
null
null
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招标公告/详细

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检察院刻录系统、监控系统、勘察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2017-07-26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检察院刻录系统、监控系统、勘察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已由辽源市龙山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通知书编号17号批准采购,项目业主为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持续有效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7月26日至 2017 年8月1日(法定公休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在长春泰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辽源市民营经济开发区茵特拉根7号楼109-111门市)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已有三证合一证件则提供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以上均需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招标

同地区推荐招标

地区其他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