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溧阳市燕山新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要求,就溧阳市文化艺术中心灯光、音响、舞台机械系统深化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项目名称 | 数量(套) | 项目预算(万元) |
灯光、音响、舞台机械系统深化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 | 1 | 2270 |
计划工期为: 120 日历天。工程建设施工地点:溧阳市燕山新区。
二、招标要求
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规定的基本条件;
2、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中国舞台美术学会颁发的专业舞台灯光、专业舞台音响、专业舞台机械设计、安装及调试甲级资质或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专业灯光、专业音响、舞台机械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壹级资质;
(4)项目负责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提供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和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证)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至少缴纳至2017年4月);
(5)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领取时间和地点: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17年7月5日 至2017年7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自带U盘领取);采购文件领取地点:溧阳市建设西路58号,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先生,0519-87925608
其他有关事项:开标前必须缴纳投标保证金 45 万元。(从投标单位基本户以转账方式汇入溧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账户)。
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报名资料原件(或公证件)及复印件各一套(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受托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和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至少缴纳至2017年4月);
3、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4、投标人在有效期内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如缺少上述任何一项资料或资料不合格,则视为报名审查不通过。
五、现场踏勘时间和地点:自行现场踏勘,踏勘现场的费用及相关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0519-87809651 。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7年7月26日上午9: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7月26日上午9: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溧阳市育才南路8号(市政务服务大楼四楼)
七、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2017年7月26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溧阳市育才南路8号(市政务服务大楼四楼)
八、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于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交纳中标价的10%履约保证金(转账),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并取得合格证后30个工作日一次性退还(不计息)。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 沈先生、史先生
邮政编码: 213300
联系电话: 0519-87216894
联系地址:溧阳市育才南路8号(市政务服务大楼五楼)
开户名称:溧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溧阳浦发村镇银行营业部 行号:320304388015
银行帐号:12010154900000168
采购人:溧阳市燕山新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 0519-87809651
溧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7月5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溧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投标供应商住址)的 (投标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投标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 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包括参加投标报名、参与开标活动、处理询问、质疑、投诉等),其行为代表公司行为,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溧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声明人:(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