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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音乐学院歌剧音乐厅音、视频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7-07-14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央标讯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央音乐学院歌剧音乐厅音、视频系统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组合音像设备/音视频播放设备

采购单位 中央音乐学院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17年07月13日 12:5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7月13日 09:00  至  2017年07月19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04室(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
开标时间 2017年08月03日 09:00
开标地点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1室(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
预算金额 ¥815.8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艺祺
项目联系电话 84046642
采购单位 中央音乐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鲍家街4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金老师 010-66419116
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艺祺 84046642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央音乐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央音乐学院歌剧音乐厅音、视频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央音乐学院歌剧音乐厅音、视频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610-1741NH01067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艺祺
项目联系电话:8404664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央音乐学院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鲍家街43号
联系方式:金老师  010-6641911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艺祺 84046642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中央音乐学院歌剧音乐厅音、视频系统,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满足采购要求的供应商;(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投标单位的资产状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和发展的能力,企业没有资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停、并、转状态;(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投标人经营范围应包括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培训、咨询或其他与本项目需求相关的经营范围许可。(7)投标人要求提交投影仪、服务器、控制台、投影幕布产品式样书(全彩)(8)投标人需具有投标主要产品投影机、服务器、控制台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或中国区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及制造商对总代理商的授权书复印件及相关中国地区总代理证明材料(9)本项目不建议联合体投标。(10)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信用良好.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15.8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13日 09:00 至 2017年07月1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04室(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人民币500元;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03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03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1室(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开标时请各投标人安排授权代表进入会场,参加开标大会。递交投标文件时授权代表须持有独立于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身份证原件备查。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形式表述)
?请投标人携带相关证件到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报名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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