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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环境监察支队污染源全过程智能监控及环保移动执法系统维护项目

2017-06-15 来源:深圳市东方招标公司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受深圳市环境监察支队委托,就深圳市环境监察支队所需污染源全过程智能监控及环保移动执法系统维护项目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有服务能力的合格投标人递交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1243-456OTC1706304
2、项目名称:深圳市环境监察支队污染源全过程智能监控及环保移动执法系统维护项目
3、招标内容污染源全过程智能监控及环保移动执法系统维护           数量:1项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7061420170621,0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5、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注:招标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6、答疑事项:投标人若有疑问,请于2017062117:00(北京时间)前将对《招标文件》的疑问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7、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062710:00(星期二)(北京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迟交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请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8、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9、资格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
①   《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相关经营范围。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   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注册网址:http://www.szzfcg.cn),否则投标将不被接受。
③   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供应商投标报名时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的状态为有效,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④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经办人需提供如下文件:
①   投标人经办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②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招标机构: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张斐、黄晓慎
联系电话:   0755-82949699
传  真:   0755-82949008
电子邮箱:  szsotc@163.com
公司网址:   www.sz-otc.com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邮    编:   518034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深圳景田支行
帐    号:   812482829710001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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