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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开发中心公共租赁住房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招标公告

2017-05-31 来源:山西晋城市政府公众信息网招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山西恒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开发中心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开发中心公共租赁住房消防设施维护保养

  二、项目编号:HNZC2017-1008F

  三、招标内容:

  1、本项目共一包。(包括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消防泵房、屋面消防水箱间、通风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范围包括:服务的供应、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地点: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开发中心公共租赁住房

  四、项目预算: 1200000元(预算为每年服务费用)

  五、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审查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投标人近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7、本项目所需要的特定资质: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由公安消防管理部门颁发的临时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的资料:

  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下载地址:http://www.sxjcsm.cn /djb.xls)

  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副本)或五证合一(副本);

  3、银行开户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投标人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被委托人(与本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身份证及在职证明;

  5、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意一次投标人国、地税纳税凭证及社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纳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交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6、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人代表(与本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的违法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7、投标人资格审查条件要求中的所有证明材料。

  (以上报名资料均须携带原件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2套,原件预审后返还,复印件留存,否则可能被拒绝。)

  注: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7年5月31日起至2017年6月6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发售地点:山西恒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西省晋城市城区泽州路铭基凤凰城37号楼1单元701室)

  3、联系电话:0356-6967900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还。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1、投标时间:2017年6月20日9时至9时30分

  2、开标地点:山西省晋城市育泽源酒店四楼C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7年6月20日9时30分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开发中心

  联系人: 郭江

  联系电话:18035612222

  代理机构:山西恒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程宏涛

  联系电话:0356-6967900

  注1:本招标文件所表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注2:请《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所查询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明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并向提交投标文件时出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及身份证明(原件)。未出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及身份证明(原件)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文件。

  山西恒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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