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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县公安局智能化物证保管室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2017-05-22 来源:山西政府采购网

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永和县公安局委托就其智能化物证保管室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编号:ZJHLFF【2017】-017

    二、项目名称:智能化物证保管室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采购货物明细详见谈判文件)

    1、本次谈判采购共1包:报价人所报价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服务、安装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等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

    4、交货期:签订合同后60日内

    四、参与谈判的报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生产厂家须具有物证全信息移动采控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所需的其它特定条件。

    五、报价人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通过有效年检的)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3、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4、如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代理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且代理人须持有所属企业正式职工的有效证明及本人身份证;5、本公告要求的其他特定条件。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并加盖报价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两套(装订成册),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报价人购买谈判文件。(有关本次招标的具体事宜请与项目联系人咨询)

    注:报名时须递交本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和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出具时间为本谈判公告发布日之后)。

    六、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05月22日-2017年05月24日

    09:00-12:00,13:00-17:00(公休日除外)

    2、地点:临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交易大厅(锣鼓大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

    3、售价:¥300元(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七、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地点:

    1、时间:2017年05月26日14:00(北京时间)

    2、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交易大厅多功能329室

    3、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仪式。

    八、发布媒介:本次谈判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和县公安局

    地址:山西省永和县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0357-7525811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汾市尧都区锦悦城2号3层F区-38-003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57-3119333

    邮编:041000

    邮箱:zjhxmglyxgs@163.com

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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