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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夜景灯光工程采购磋商采购公告

2017-05-19 来源: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柳州市国家税务局委托,拟对综合业务办公用房夜景灯光工程项目采用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综合业务办公用房夜景灯光工程采购

    项目编号YLLZC20172002-LZFS

    项目预算:14万元

 二、采购组织类型:目录外标准下项目采购

三、采购内容

服务项目

采购预算

(万元)

简要概述

综合业务办公用房夜景灯光工程

14

本次施工范围包括绿化夜景灯光照明和建筑物夜景灯光照明。照明方式以泛光投射为主,灯具安装分别置于室外地面和建筑屋面平台处,不影响建筑使用安全和建筑白天效果。

工期:45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

承包方式:总价包干

四、供应商资格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采购工程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4.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磋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竞标。

五、购买磋商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7526日止(工作日), 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3时至5(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供应商未合法购买本项目磋商采购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响应文件。

2.发售地点: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室(广西柳州市滨江东路16号金沙角三区二层211-218室)。

3.售价:磋商采购文件工本费每本 250元,售后不退,不代办邮寄。

购买招标文件必须携带的资料:(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已购买磋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

六、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175311430分至1500,逾期不受理。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柳州市滨江东路16号金沙角三区211-218)

七、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20175311500 后为开启响应文件及与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柳州市滨江东路16号金沙角三区211-218),参加竞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八、业务咨询:

       人:柳州市国家税务局

       人:罗美旋、宁冰

联 系    话:0772-53336785333922

        址:柳州市潭中东路26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启帆、唐珉

电    话:0772-33106693310109

地    址:广西柳州市滨江东路16号金沙角三区211-218

九、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广西云龙招标网(http://www.gxyunlong.cn/

 

 

                                                      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7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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