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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高桥镇蒲家村安置小区蒲家兰庭非机动车位充电箱(新增)及景观灯采购及安装工程

2017-05-15 来源:浙江宁波中基国际招标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蒲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现就海曙区高桥镇蒲家村安置小区蒲家兰庭非机动车位充电箱(新增)及景观灯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CBNB-20171075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用途:公开招标、海曙区高桥镇蒲家村安置小区蒲家兰庭用

  四、货物内容、数量、预算金额及货物需求

序号 货物内容 数量 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货物需求
海曙区高桥镇蒲家村安置小区蒲家兰庭非机动车位充电箱(新增)及景观灯采购及安装 1批 465112.00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需求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厂家;

  3、投标人所投产品具有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注:以上材料请投标人仔细阅读资格要求并自查,确认符合条件后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5月11 日至2017年5月18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0-5:00。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2.1供应商可直接登陆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于2017年5月18日下午17:00前缴纳标书费并将《投标报名函》传真至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并电话确认,确认后视为报名成功,否则投标将被拒绝。(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574-88090098、传真:0574-87425386)。

  2.2未能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3楼,前台 李小姐 电话:0574-88090098,传真:0574-87425386)购买招标文件。

  2.3报名截止时间止,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资格将被拒绝。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的资料:

  (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的联系方式(投标人名称、联系地址、手机号、传真、邮箱等)。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玖仟元整(以转账支票、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形式提交,并在备注栏上注明项目编号)。

  保证金收款人(全称):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

  开 户 银 行:鄞州银行高桥支行

  帐    号:8128 0101 3020 95640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0574-82823038

  备注: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银行有效缴费证明供招标人进行保证金交纳情况的核实,投标保证金未提交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保证金收据统一于开标日发放。

  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5月27日下午16:00(以资金到上述账户时间为准)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5月31日14: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海曙区高桥镇公共资源交易站[高桥镇公共行政服务中心(镇中心幼儿园南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5月31日14:00在海曙区高桥镇公共资源交易站[高桥镇公共行政服务中心(镇中心幼儿园南边)]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蒲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574-88447303;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赵娜、徐梦蓉、李艳;

  联系电话: 0574-87425381、87425380   传真:0574-87425386。

  关于本次投标的标书费、中标服务费都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东门支行

  帐    号:31010122000005488

  户    名: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注:根据税总发【2016】75号文件第十八条之规定,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提供开票资料,内容包括:

  1、购买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2、纳税人识别号;3、地址电话;4、开户银行及账号。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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