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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站建设及消防设施(污水处理站整治提升配套服务)   

2017-05-13 来源: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佛山市第四人民医院的委托,对污水处理站建设及消防设施(污水处理站整治提升配套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612-1741T2050135

  二、采购项目名称:污水处理站建设及消防设施(污水处理站整治提升配套服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50万元

  四、采购数量 :一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污水处理站整治提升配套服务;

  2.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是国内合法注册的企业,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具有国家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含社会区域报告书)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4.投标人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三年)参与全国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5月11日至2017年5月18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48号华美大厦10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采购文件时,请投标人提交以下资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2. 国家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含社会区域报告书)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3. 住建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资料均需要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经核对后退还。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6月1日北京时间上午09:00 至09:30截止(注:1.若投标人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供应商注册栏进行注册登记,注册路径:“用户登录”-“立即注册”。否则会影响公布中标公告,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48号华美大厦10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十、开标时间:2017年6月1日09 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48号华美大厦10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5月11日至2017 年5月17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佛山市第四人民医院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澜石金澜南路 106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48号华美大厦10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联系人:李工、潘工               联系电话:0757-83126109、83126108

  传真:0757-83126109              邮编:528000(佛山)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57-83126108

  附件:

  1. 代理协议

  2.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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