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金星乡院前至邱城海防执勤道路亮化工程比选公告
经我单位研究决定对诏安县金星乡院前至邱城海防执勤道路亮化工程 采用公开比选方式选择施工单位,具体内容如下:
一、比选项目概况
比 选 人:诏安县金星乡院前村村民委员会
工程名称:诏安县金星乡院前至邱城海防执勤道路亮化工程
建设地点:诏安县金星乡院前村(金星乡院前村路段亮化)
工程规模: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197591元(金星乡院前村路段亮化具体以实际完成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工期要求:50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二、比选内容
诏安县金星乡院前至邱城海防执勤道路亮化工程施工单位比选
三、参选人资质等级要求
1、参选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参选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不低于三级(含三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并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拟担任本比选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参选人本单位职工,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注:拟派驻本工程的建造师若为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的相关规定;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于 2017 年4 月28 日至 2017 年5 月2 日上午8:00- 12:00 时,下午15:00- 17:30 时(不含节假日)到漳州市诏安县华林怡景B区21幢903室购取比选资料,比选资料每份200元,售后不退。
五、比选办法
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内随机抽取中选候选人办法,发包价为178237.08 元 (K=10%)。
六、比选保证金
参选人须现场交纳比选保证金3000 元(现金),需密封完整且加盖公章。如拒不提供比选保证金的,视为自行放弃比选资格。未中选的参选人,比选保证金当场全额退还。
七、比选资料提交时间、地点
1、比选时间: 2017 年5 月9 日上午 10:00 时;
2、比选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 年5 月9 日上午 10:00 时(比选申请文件在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
3、参选人要求澄清比选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7 年5 月3 日上午 12:00 时前;比选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2017 年5 月3 日下午17:00 时前。
4、比选地点:诏安县金星乡人民政府会议室
5、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开比选公告同时在漳州招标采购网 (http://www.zzbidding.com )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http://www.zzjs.gov.cn)。
九、联系方式
比选人:诏安县金星乡院前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诏安县金星乡院前村;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8959688399;
比选代理机构: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诏安县华林怡景B区21幢903室;
联系人:小沈; 联系电话:138505705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