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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公安局单反照相机(进口)、摄像机(进口)、移动输出设备公开招标采购

2017-04-19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地方标讯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单反照相机(进口)、摄像机(进口)、移动输出设备公开招标采购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办公设备/照相机及器材/照相机/通用照相机

采购单位 太原市公安局
行政区域 太原市 公告时间 2017年04月18日 19:0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4月18日 18:55  至  2017年04月25日 17:00
招标文件售价 ¥2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四楼
开标时间 2017年05月12日 09:00
开标地点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二楼开标室
预算金额 ¥38.7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边国梁
项目联系电话 0351-3098088
采购单位 太原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 太原市迎泽区侯家巷1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刘晓峰 联系电话:13834673884
代理机构名称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太原市桃园三巷3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边国梁 联系电话:0351-3098088
附件:
附件1 公告.doc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太原市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单反照相机(进口)、摄像机(进口)、移动输出设备公开招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单反照相机(进口)、摄像机(进口)、移动输出设备公开招标采购
项目编号:2017(2015)-18-51-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边国梁
项目联系电话:0351-30980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太原市公安局
地址:太原市迎泽区侯家巷19号
联系方式:刘晓峰                    联系电话:1383467388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边国梁                    联系电话:0351-3098088
代理机构地址: 太原市桃园三巷35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关于单反照相机(进口)、摄像机(进口)、移动输出设备公开招标采购的公告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太原市财政局委托,对太原市公安局所需单反照相机(进口)、摄像机(进口)、移动输出设备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单反照相机(进口)、摄像机(进口)、移动输出设备公开招标采购
2、招标编号:2017(2015)-18-51-G
3、招标内容及预算:共两包,采购预算387,000元,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
颜色:黑色,数码单反类型:单镜头套装,传感器类型:CMOS,传感器尺寸:36x24毫米,有效像素:2230万像素,画幅:全画幅,机身除尘:支持,机身马达:支持,单反级别:专业级,显示屏尺寸 :>3.0英寸,显示屏像素 :104万像素,显示屏比例 :3:2,取景器 :光学取景器,镜头类型 :标准变焦,焦距(相当于35mm :24-70mm,对焦系统 :NELL,对焦点 :61点,滤镜直径 :82mm,存储介质 :配备SD卡,SDHC卡,CF卡,电池类型 :锂电池,电池续航 :约850张
产品类型:高清摄像机,4K摄像机,产品定位:专业摄像机,传感器类型:Exmor R CMOS,传感器尺寸:(1/2.3)英寸,最大像素:1890万,有效像素:830万,光学变焦:20倍,镜头特点: G镜头,实际焦距:f=4.1-82mm,等效35mm焦距:31.5-630mm,最大光圈:F1.6-F3.4,液晶屏类型翻转屏,液晶屏尺寸:>3.4英寸,液晶屏像素:122.9万,液晶屏描述翻转角度:约270°取景器描述:彩色电子取景器,摄像性能可录制: MPEG-4 AVC/H.264 Long GOP 编码的视频,对焦方式:自动对焦,手动对焦:对焦范围10-800mm,最低照明度:3流明(1/25 秒快门速度),白平衡自动,预设(一键式,户外,室内,色温),曝光控制自动光圈控制:F1.6 - F11.0,手动光圈控制:F1.6 - F11.0,其它性能对焦环、变焦环、光圈环,增益控制:自动,手动.录制参数,动态影像4K:3840×216024P(100Mbps),3840×216024P(60Mbps),3840×216050P(150Mbps),3840×216025P(100Mbps), 3840×216025P(60Mbps), HD:1920×108024P(50Mbps),1920×108050P(50Mbps),1920×108025P(50Mbps),麦克风内置:录音系统线性PCM 2 声道:(48kHz/16bit),存储性能:存储介质配备XQD记忆卡,双记忆卡槽,存储容量32GB,电池性能:电池类型锂电池
 
 

 

第二包  采购预算54,000

品名

移动输出设备

数量

20台

预算单价

2700

打印方式

彩色喷墨

幅面

A4

A4打印速度(PPM)

≥17

无线打印

支持

打印分辨率(彩色)

4800×1200

其他功能

复印和扫描

复印分辨率

600×600

扫描分辨率

600×600

电池

一次充电可打印≥450页

彩色中文触摸屏

≥2.0英寸

直尺纸张尺寸

A4、A5、A6、B5、C6

是否支持通用耗材

打印机语言

PCL3 GUI

最大扫描尺寸

216×356毫米

扫描功能

可扫描到电脑、内存卡、USB设备

接口

USB2.0端口、内存卡插槽

蓝牙2.0+EDR端口

重量

≤3.1千克

 

兼容系统

Windows7、Windows Vista

Windows XP、Windows Server2003

Mac OS X v 10.5或更高版本




 
4、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5、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定后三十日内
   交 货 地 点:太原市迎泽区侯家巷19号
6、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生产或经销招标所需货物,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信誉和业绩,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等不良记录;
(3)不允许组成联合体投标;
(4)须提供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当期税款的税收凭据(仅限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或国家税收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5)须提供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前一年内最新一期缴纳当期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国家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6)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7)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投标人生产或经营该投标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须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
7、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7年4月18日至2017年4月25日
  (北京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15:00-17:00,公休日除外。)
(2)发售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四楼
(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本(一经售出不予退、换)
8、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1)投标时间:2017年5月12日 上午 08:00—09:00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5月12日 上午09:00
(3)投标及开标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二楼开标室
9、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有关规定,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10、投标人对采购有关事项(包括: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预算金额等;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等)有疑问的,至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将疑问事项以书面形式提交至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11、凡投标人的产品达到或优于本次招标设备功能、性能及要求的均可参加投标。
12、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须于开标前在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进行免费登记备案。
1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太原市桃园三巷35号         邮编:030002
联系人:边国梁                    联系电话:0351-3098088
        薛   滨                   联系电话:0351-3092919
采购单位名称:太原市公安局
地址:太原市迎泽区侯家巷19号     邮编:030001
联系人:刘晓峰                    联系电话:13834673884
14、信息发布:本次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内容以及评审结果将通过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布,请投标人关注。修改、补充内容作为本次招标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集中采购机构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址:
http://www.tyzfcg.gov.cn(太原政府采购网)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4月18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生产或经销招标所需货物,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供应商;(2)具有良好信誉和业绩,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等不良记录;(3)不允许组成联合体投标;(4)须提供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当期税款的税收凭据(仅限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或国家税收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5)须提供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前一年内最新一期缴纳当期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国家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6)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7)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投标人生产或经营该投标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须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8.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4月18日 18:55 至 2017年04月2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四楼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5月1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5月1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二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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