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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鹤岭派出所大楼及附属楼智能化系统安装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7-03-28 来源:湖南湘潭政府采购网

 

湖南开源兴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的委托,对其鹤岭派出所大楼及附属楼智能化系统安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的名称: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鹤岭派出所大楼及附属楼智能化系统安装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潭市财采计【2017】116号
委托代理编号:KYXY-2017-005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预算:3314145.53元
5、采购内容:含执法办案区智能化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信息发布及查询系统、公共广播及背景音乐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指挥调度室装修、机房系统、手机一卡通系统、车辆管理系统、派出所综合管理平台、涉案财物管理系统、警用音视频指挥调度平台(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并提供证书的复印件;
三、招标文件获取:
3.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7年03月27 日起至2017年04月  01日(法定工作日),每日上午9:00时到12:00时,下午14:3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湘潭市建设北路260号5楼508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400元/份,售后不退。
3.2报名登记备案条件:凡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并携带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之一、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等证书原件等上述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复印件(一式两份)办理报名购买登记手续。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4.1投标截止:2017年04 17日(星期一)上午9:00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4.2开标时间:2017年 04 17 日(星期一)上午9:00时。
4.3开标地点: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
4.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   
地址:湘潭市雨湖区熙春路19号              
联系人:蔡炯      
电话:0731-5839276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开源兴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湘潭市雨湖区建设北路260号5楼508室
电话:0731-58236198
联系人:李小乔、徐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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