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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新疆公司2017年融合视频会议能力开放平台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2017-02-24 来源: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电信新疆公司2017年融合视频会议能力开放平台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编号:0724-1700X08N0558)已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委托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本项目投资额约为216万元(含税价),同时须具备500路分会场的接入能力。

  2.2 招标范围:

  2.2.1软件

  (一)软件架构

  系统主体要求综合采用B/S方式来进行软件部署。

  (二)软件平台

  要求能够支持目前通用的各类操作系统环境,包括Windows NT, Windows2000server,windows server 2003,Linux,Solaris,HP-UX,SCO Unix等主流操作系统。

  (三)开放接口

  软件架构要求具备开放性,提供完整规范的开发接口,能够满足主流平台和跨平台快速应用开发的需求。

  提供与新疆电信UEC系统对接接口;

  提供与新疆电信eUHD平台对接接口;

  提供与新疆电信IPTV平台对接接口,直播视频流支持现有新疆电信高清机顶盒编码格式:H.264,分辨率:1920*1080,码率:8M,视频编码:CBR,音频:AAC,输出格式:UDP组播;

  提供API能力接口,将会议控制能力可集成到政企OA系统中,政企用户可通过自有OA办公系统预约召集会议;

  提供支持标准SIP、H.323等呼叫控制的不同类型不同品牌的视频会议终端设备接入;

  提供手机APP对接接口;

  提供电视机机顶盒APP对接接口。

  2.2.2工程实施

  1) 投标人负责软件产品的安装、实施、与周边接口对接、系统调测和技术支持;

  2) 投标人负责完成主机、存储设备网络设备的系统软件安装、调测及技术支持;

  3) 投标人配合进行设备验货、全网联调、系统测试等。

  2.3 计划工期

  1) 合同签订后1周内,乙方应完成基础软件的部署,并须事先经甲方确认。

  2) 合同签订后2周内,乙方提供的软件须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确保甲方可正常使用该系统。

  3) 合同签订后8周内,乙方应完成整个系统的能力接口开放,与UHD、UEC、IPTV平台完成对接,进行初验测试的准备。

  4) 通过初验后,系统进入试运行。正常情况下试运行期为6个月。在试运行期间如出现重大问题,则试运行期从故障修复之日起重新计算,顺延6个月,还达不到要求时,余款不付,且试运行期继续顺延,一直到系统连续6个月无故障时为止。

  5) 试运行期结束并通过终验测试后,对工程进行终验。

  2.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5 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项目中标人不允许转包、分包,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①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若“三证合一”须提供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要求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或以上;②同时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体资格,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指: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上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横条章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5年度以来最新一期的财务审计报告。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3.4信誉要求:①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②投标人须提供由营业执照注册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

  3.5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的投标,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时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请于2017年2月23日至2017年2月27日,每日上午10时30分至13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以下地址购买招标文件。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民路322号泰琛大厦B区29楼A。

  4.2招标文件购买凭证:

  4.2.1现场购买: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现场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及公司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前请联系姚梦奇,联系电话:13579288420、17799239585。

  4.3招标文件费用:

  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需邮寄招标文件的,请申请人将4.2所要求资料扫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及凭证后1个工作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3月15日10时30分,地点为:乌鲁木齐市开发区中亚南路20号新疆电信区公司2号楼3楼2300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保证金:30000元。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caigou.chinatelecom.com.cn:8001/ESCM/account/login.do或https://42.99.33.26/MSS-PORTAL/account/login.do#(中国电信外部门户网站网址))、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txzb.miit.gov.cn)上发布。

  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请各投标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投标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民路322号泰琛大厦B区29楼A

  联系人:姚梦奇

  电话:0991-4664267、13579288420、17799239585

  电子邮箱:790178912@qq.com

  开户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乌鲁木齐西虹东路支行

  账号:991903098610801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2017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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