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县政法委监控设备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各潜在供应商:
襄城县政府采购中心受中共襄城县委政法委员会的委托,就“襄城县政法委监控设备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采购人:中共襄城县委政法委员会
2、 项目名称:襄城县政法委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XZZ-D2017001号
3、 项目内容:襄城县政法委采购监控设备一批
二、拟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
原因说明:1、襄城县委政法委综合治理设备采购项目工期紧、任务重,新建系统需要与我单位先期投入使用的各个系统具有良好兼容性和稳定性,一期、二期、三期都由河南省东正电子有限公司承建,采用同一公司承建,便于设备兼容,便于日后升级改造。
2、新建系统需要与县公安局管理平台无缝衔接,县公安局管理平台使用的是“海康”品牌的硬件设备,我单位先期投入使用的各个系统也是“海康”品牌的硬件设备,河南省东正电子有限公司也一直使用“海康”品牌的硬件设备。
3、新建系统需要与已经应用的系统,保持项目的一致性及服务配套的技术要求,避免发生故障时,相互推委扯皮,影响系统正常运行使用。
三、论证专家名单及专家论证意见:
经专家论证,此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条件,同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详见附件:专家论证意见
1、专家姓名:代万甫 工作单位:统计局
职称:会计师
2、专家姓名:李全峰 工作单位:市建中心
职称:会计师
四、拟定供应商名称、地址:
拟定供应商名称:河南省东正电子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郑州市高新区西三环路289号4号楼5单元5层33号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2017年02月21日―2017年02月27日
六、其他事项: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2017年02月27日17:00以前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以书面形式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向采购人或财政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并以意见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或未按要求提出的意见函不予受理。
七、联系事项:
1、采购人:中共襄城县委政法委员会
联系地址:襄城县紫云大道
2、集中采购机构:襄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襄城县八七路东段电子商务产业园12楼1204室
3、监督部门:襄城县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襄城县财政局采购办
襄城县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