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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地铁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安全与运维保障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轨道与隧道设施服役安全保障技术研究平台设备采购

2016-12-19 来源: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招标

根据发改办高技[2016]582号批准,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现对广州地铁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安全与运维保障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轨道与隧道设施服役安全保障技术研究平台设备采购的货物及相关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货商。
一、项目名称:广州地铁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安全与运维保障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轨道与隧道设施服役安全保障技术研究平台设备采购
二、招标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工 联系电话:020-83106741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柯工、张工 联系电话:020-37860750/742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28866211
三、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将服务于轨道设施服役安全保障技术研究平台及隧道安全状态检测技术研发与测试平台建设项目,是“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安全与运维保障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的子项目。
轨道设施服役安全保障技术研究平台所招的设备主要为解决目前城市轨道交通车载式钢轨波磨检测及轨温、轨道位移的自动监测与预警问题,为钢轨表面状态、钢轨轨温及位移的监控与判断提供支持。同时可解决人工量测效率低且不利于信息化管理,以达到减低成本、提升维修能力、保障运营安全的目的。
隧道安全状态检测技术研发与测试平台建设项目所招的设备主要为解决目前城市轨道交通隧道结构的沉降、形变、开裂等病害的智能检测技术,解决隧道结构安全状态感知关键技术难题。
隧道安全状态检测技术研发与测试平台将围绕车载式隧道三维重构与形变检测技术、隧道表面裂纹自动识别与测量技术、隧道沉降监测技术三部分内容进行研究。主要利用激光扫描传感器、高精度点式激光传感器、速度传感器、高速图像传感器等设备,研制移动式隧道设施检测系统,实现隧道断面轮廓测量、隧道局部形变检测、隧道表面裂缝识别和隧道相对沉降测量等技术。
四、标段划分及各标包招标内容、主要技术参数和招标控制价:
1、本招标项目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广州地铁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安全与运维保障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轨道与隧道设施服役安全保障技术研究平台设备采购,轨道部分主要内容为:两套轨道位移与轨温监测设备;一套轨道振动监测设备;隧道部分主要内容为:一套车载式隧道三维重构与形变检测设备;一套车载式隧道表面裂纹自动检测设备;一套隧道沉降自动监测设备。
3、本招标范围设备主要技术参数详见用户需求书。
4、招标控制价:人民币306.81万元。
五、供货地点:广州市,招标人指定的地铁工地/仓库
供货时间: 详见用户需求书
六、资金来源:政府筹资
七、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以及招标文件发售金额:
报名以及购买招标文件开始日期: 2016年12月19 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以及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日期: 2016年 12月23 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以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上午:9:30 ——11:30,下午:14:00——16:00。
注: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金额:3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报名时须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详见附件二)一式两份(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填写并加盖公章)。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2、投标人自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报名截止日已完成质量合格的轨道交通行车关键装备(轨道或隧道或车辆或信号或接触网)在途监测系统或安全状态采集设备/材料或数据监测设备/材料的供货业绩,并提供采购合同。
3、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4、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违约被本业主书面拒绝投标(期限内);(详见附件一)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招标人不得在招标公告第九点中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承诺函》等形式变相增加资审合格条件。
十、资格的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电话:(020)83106760,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40楼。
十三、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www.gzmtr.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 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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