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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望京法庭数字法庭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16-12-08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日期:2016-12-07

  项目名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望京法庭数字法庭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TAHP-2016-ZB-673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坝红松园14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 刘先生010-85998595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6号院盈坤世纪G座702-705

  电话:石先生13161191718     传真:010-68018529-8002

  采购用途:数字法庭建设

  采购货物名称及数量及简要技术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名称 规格 用途 数量 控制金额(人民币:万元) 备注
1 数字法庭后台设备 最高4800dpi分辨率真彩等 数字法庭建设 1套 423.82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2 无障碍法庭 VGA/HDMI/DVI/Ypbpr证据信号接入等 1套
3 小法庭 并可兼容HDMI、DVI、VGA、Ypbpr信号输出等 1套
4 庭审视频调阅 HD-SDI光纤发送器 1套
5 法庭服务器存储 双控,交流,16GB, 1套
6 移动导播系统 高清AVCHD格式 1套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一级资质书;

  7)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

  8)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购买招标文件须持有的文件资料: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

  1)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近三个月的纳税和社保缴纳付款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5)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一级资质书(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6)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7)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00元;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6年12月8日至2016年12月14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购买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6号院盈坤世纪G座702-705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8日上午9:30

  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8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石先生

  备注:无。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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