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受惠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的委托,拟对惠州市人防230M人防警报通信数字集群基站及网管系统建设项目 进行竞争性谈判 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ZZ51603718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人防230M人防警报通信数字集群基站及网管系统建设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87500.00元
四、采购数量:1项(详见谈判文件)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惠州市人防230M人防警报通信数字集群基站及网管系统建设 | 1 | 项 |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法人;
3、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范围;
4、供应商必须依法取得“人民防空专用设备生产和安装(警报发放控制)从业能力达标企业证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两份(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带原件核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原件的扫描件以U盘为载体提交,拷贝后退还U盘):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原件)。
(2)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有效期内的《人民防空专用设备生产和安装(警报发放控制)从业能力达标企业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的原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1月28日至2016年12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惠州市江北交银大厦11楼1109号现场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售)。
八、提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2月8日下午15时00分(注:14:30至15:00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九、提交谈判文件地点:惠州市江北交银大厦11楼1109号,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评标室。
十、谈判时间:2016年12月8日下午15时00分。
十一、谈判地点:惠州市江北交银大厦11楼1109号,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评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11月28日至2016年12月2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东省惠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富民路6号 |
联系人:欧阳先生 | 联系电话:0752-2898037 |
传真:/ | 邮编:516001 |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惠州市江北交银大厦11楼1109号 |
联系人:陶小姐 | 联系电话:0752-5758338 |
传真:0752-7778338 | 邮编:516001 |
发布人: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 |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