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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三创基地研发园一期工程电能管理监控系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6-11-22 来源:北仑之窗

  项目编号:2016-MS-038-2

  1、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三创基地研发园一期工程电能管理监控系统工程

  建设单位(招标人):华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后)批准机关: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经济发展局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三创基地研发园

  建设规模及内容概述:电能管理监控系统工程施工

  项目概算:约0万元

  招标范围: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三创基地研发园一期工程电能管理监控系统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招标标段数:1

  招标控制价(或明标底):约72.2096万元

  工程施工预算:约72.2096万元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等级(须在有效期范围内)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投标人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0.00元,售后不退。

  4.2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18日 08:30至2016年11月23日 23:59(北京时间),登录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www.blztb.gov.cn)进入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网上投标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0.7万元。

  5.2 在2016年12月05日 14:30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按照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仑区招投标中心《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操作暂行办法>的通知(仑招中[2012]8号)》和2013年4月27日印发的对上述暂行办法作个别修改的函(详见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通过投标人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向“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单笔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收款人: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建行宁波北仑支行,账号:33101984136050501959),并经上述专户开户银行确认已在2016年12月05日 14:30前收入该专户。

  上述专户收到投标保证金款项的,不开具“收款收据”。

  5.3提交投标保证金办理转账或汇款时,须在转账或汇款用途栏上注明“建设工程”;未注明“建设工程”或注明错误的,该投标保证金无效!

  5.4在2016年12月06日 14:30前,应通过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登录【网上投标系统】,按如下路径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与对应项目标段进行绑定操作:

  选中[网上报名]页签—>在{已报名项目列表}中选定对应项目,点击[绑定]按钮—>进入对应项目网上报名页面,找准{投标保证金提交及绑定情况}列表—>选定相应标段,对绑定投标保证金进行[确认]操作。

  在2016年12月06日 14:30前,未成功操作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与对应项目标段绑定的,该投标保证金无效。

  5.5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应当通过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登录【网上投标系统】选中[退还保证金申请]页签,按如下操作:

  (1)在{已与项目绑定的可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列表中,对按规定可退还的投标保证金进行退还[申请]操作,确认、打印《退还投标保证金申请书》(不需另行开具“收款收据”),向招投标中心保证金收退服务窗口办理退款手续。

  (2)在{尚未与项目绑定的也可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列表中,对已到达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且尚未与对应项目标段绑定的具体款项,如确定申请退还,请进行退还[申请]操作,确认、打印《退款申请书》(不需另行开具“收款收据”),向招投标中心保证金收退服务窗口办理退款手续。如退还申请操作成功,该款项将丧失投标保证金功效,请谨慎操作!

  退还投标保证金,须按提交投标保证金时“汇款人名称、金融机构(开户银行)名称、账户账号”进行退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09日 09:30,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楼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中心)交易厅(详见中心候标区电子显示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www.blztb.gov.cn)上发布。

  8、其他说明

  8.1投标人在上年度梅山保税港区建筑施工企业年度考核中未被梅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为C级及以下(因无在建工程原因被评为C级的除外)。

  8.2投标人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必须在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项目机构管理人员中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并在系统中有相应通过审核的岗位资格(必须在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且除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信息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信息外其余人员证书信息未显示超出有效期;施工员、安全员必须无在建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无在建项目(在建项目以甬建发【2014】231号文为准,中标但尚未实际开工项目视为在建工程);工资担保的“保函信息”栏应具有尚在有限期内的银行保函,其中工商注册地在宁波市外的投标人应具有登记地为梅山保税港区且在有效期内的银行保函。上述任何一项未满足要求的,视为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8.3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经北仑区检察院查询近5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或有判决时间在近2年之内(含2年,从开标日之前一日倒算,不含开标日)案件所涉及的非罪行贿记录的,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或拟派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在宁波市建筑业管理信息网中有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8.4浙江省外投标人必须已经取得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有效《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9、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1 【确认采用:合理低价法1的,只评合格投标人的商务标,按商务标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有合格投标人的技术标合格制评审、还评商务标,按商务标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人。以上商务标评标衡量值=通过详细评审后各投标评审价格的算术平均值×(1+浮动率A) 】

  10、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象山华翔大厦9号楼2楼

  邮编:315700

  联系人:陈肖雅

  电话:13065676889

  传真:057487162811

  电子邮件:84827400@qq.com

  招标人:华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保税东区兴业大道

  邮编:315800

  联系人:沈先生

  电话:86228678

  传真:

  注:本公告由建设单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网上操作、填列和打印,经招标人盖章后原件一份交区招投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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