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
null
null
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招标公告/详细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联勤指挥系统采购项目

2016-11-16 来源:江西南昌市政府采购招标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的委托,就其联勤指挥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DHJS2016-NC022】按东湖2016F000997001号批复采取询价方式采购招标,现邀请国内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并提交密封响应文件。

  一、项目编号:DHJS2016-NC022

  二、货物名称和数量

锚点

采购计划编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元) 技术要求
1 东湖2016F000997001 联勤指挥系统 1 110800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采 购 明 细
1 46寸液晶显示大屏 4 产品技术参数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项目需求
2 大屏支架 4
3 大屏拼接底座 2
4 配套线缆 4
5 芯片读写设备 1
6 解码器 1
7 LED单色显示屏 2
8 控制键盘 1
9 控制室机柜 1
10 操作台 1
11 控制主机 1
12 千兆网络交换机 1
13 拾音器 2
14 130万高清红外网络半球摄像机 8
15 网络硬盘录像机 1
16 音箱 2
17 功放 1
18 无线话筒 1
19 超六类网线 2
20 集中供电电源 1
21 电源控制线 200
22 辅助材料 1
                 

  三、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6供应商若为经销商,须提供主要设备产品(芯片读写设备、46寸液晶显示大屏)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3.7供应商若为经销商,芯片读写设备产品生产商具有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定点单位证书》和《商用密码产品销售许可证》,以及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8供应商须提供公安厅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质证书叁级(含)及以上资质;

  3.9本项目为货物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购买询价采购文件时供应商须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新证及公安厅颁发的设计施工叁级(含)以上的资质证书(有效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查验)。

  五、询价文件获取与售价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16年11月16日起到2016年11月18日止,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1:30,14:00~17:00时(北京时间)到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询价文件。本询价文件售价为每份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已购买询价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放弃报价的,应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书面通知代理机构

  六、询价保证金:详见询价文件要求

  七、所有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必须密封,并于2016年 11 月 23日上午9:30-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至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询价室。

  八、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及询价时间:2016年 11月 23 日上午 10:00(北京时间);询价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询价室(南昌市红谷滩红谷中大道1368号鼎峰中央AB座24楼)。

  采购人: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

  联系人: 邓主任   电话:15070841660

  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昌市红谷滩红谷中大道1368号鼎峰中央AB座24楼

  联系人:郑先生   电 话: 18970966630

  电子邮箱:2239152161@qq.com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六日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招标

同地区推荐招标

地区其他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