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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路中学多媒体扩声显示系统及操场LED大屏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6-11-10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日期:2016-11-10

  一、采购项目编号:MC2016-95

  二、采购项目名称:门头沟区新桥路中学多媒体扩声显示系统及操场LED大屏设备项目

  三、采购人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教育委员会

  四、采购人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大街67号

  五、采购人联系方式:许中山、王颖 联系电话:69864427

  六、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

  七、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双峪路39-1

  八、项目联系人:谷利 、王禄

  九、项目联系人方式:010-61805309

  十、采购设备名称及数量:LED显示屏、无线手持话筒、数字音频处理器等。 数量:一批。

  十一、采购用途:办公用

  十二、项目预算资金:

  第一包多媒体扩声显示系统:904671元、第二包操场LED大屏:714051元

  十三、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十四、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未三证合一企业提供)

  3、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有效期内,未三证合一企业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5、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

  6、投标承诺函(格式)

  7、投标人的财务状况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单位自证无效)

  9、税收证明: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单位自证无效)

  10、3C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技术需求表中备注)

  11、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第二十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在页复印件(技术需求表中备注)

  12、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

  1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须提供其注册、经营所在地或门头沟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原件)。

  十五、下载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11月10日至 2016年11月 18日9:00----17:00 (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bjmtgcg.cn点击新网入口)

  十六、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 11月 30日上午10:00 (北京时间),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七、开标时间:2016年11月30日上午10:00分(北京时间)

  十八、开标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双峪路39-1(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十九、投标人应提供14000元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汇到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指定账户,并在用途栏注明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5日(含),提交投标保证金后应自行与采购中心财务(010-69822590)确认是否到账,开标时以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财务到账为准。

  为方便核查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签到时应携带投标保证金交(汇)款凭证复印件备查,

  复印件应字迹清晰。

  二十、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注意事项: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详细报名程序见中心外网资料下载栏目《供应商操作手册》,请按操作手册要求进行投标报名。简要说明如下:

  1、 参加本项目首先要取得我中心认证,认证事宜请登陆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bjmtgcg.cn)。

  2、请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和评分标准,确认参加本项目投标,需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供应商》平台,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请打印《报名成功通知单》,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出示《报名成功通知单》才能参加投标。

  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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