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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泾源县人民法院六盘山人民法庭建设项目已由泾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泾发改审发[2016]4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泾源县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投资和自治区配套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银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2.2建设地点:泾源县县城
2.3招标范围:新建二层双面框架式结构,国家一类标准法庭1栋,建筑面积1930m2。
2.4标段划分:本工程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外地进宁企业需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执业资格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报名提供的建造师必须和开标现场提供的建造师一致,否则视为废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检察院出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4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设市场以及限制在固原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以及2015年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宁夏人事厅通报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5根据宁建发【2016】64号文件规定,界定为有招投标违法行为的不能参与本次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10日至2016年11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8:00至18:00,在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须上传(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建造师证、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等相关资料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资料原件的扫描件不清楚或者不清晰视为不合格。招标人或代理人将不另行通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登录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泾源县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银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宝成 联 系 人: 张 吉
电 话: 15509555577 电 话: 13369546111
报名开始时间 |
2016/11/10 11:00:00 |
报名结束时间 |
2016/11/16 18:00:00 |
标书发售开始时间 |
2016/11/17 8:00:00 |
标书发售结束时间 |
2016/11/23 18:00:00 |
投标递交开始时间 |
2016/12/5 14:30:00 |
投标递交结束时间 |
2016/12/5 15: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