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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城区大队指挥中心图像调度设备采购

2016-10-26 来源:山西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山西辰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朔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城区大队委托,就朔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城区大队指挥中心图像调度设备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将供应商报名资格条件和有关采购要求公告如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朔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城区大队指挥中心图像调度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朔辰竞[2016]1018-1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供应商须提供:

    1、具有有效的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纳税凭证、缴纳社保证明;

    3、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谈判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

    5、报名供应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复印件(复印件须是正反面)。

    报名人提供该公司工作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局签署的三方合同或缴纳社保记录)。

  1. 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资质;

    1.供应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中液晶显示单元、消防专用综合安防管理平台的厂家授权函(注:同一品牌产品,生产厂家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生产厂家参加投标的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

    2.近三年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一个完整的案例资料为: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供货明细单、验收报告、及项目结算凭证(发票或银行划拨单复印件作为证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时须携带以上第1项副本原件、第3项原件、第4项原件、第5项证明材料及第6项原件并留存加盖公司鲜章的复印件一份。第2项原件备查,复印件、彩色打印件无效。

    注:如提供虚假材料,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采购内容:

    1.本次谈判共一包,内容为:朔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城区大队指挥中心图像调度设备采购,具体参数详见谈判文件,所报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次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2.范围包括:设备的供应、运输、调试、检验和售后等。具体报价范围以本次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要求为准。

    3.交货时间:双方协定

    4.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五、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获取时间:2016年10月25日至2016年10月27日

    (北京时间9:00-11:30,14:30-17:30报名时间为工作日)

    2、获取地点:山西辰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朔州市开发区翰林苑B座5号)

    3、谈判文件售价:500元整

    (一经售出,概不退还;不接受邮寄)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1、时间:2016年11月4日9:30(北京时间)

    2、地点:朔州市开发区翰林苑辰信招标公司二楼开标室

    (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七、保证金缴纳账户(电汇)

    开户名称:山西辰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34910130000016277

    开户行: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分行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路女士

    联系电话:0349–8818881

    投诉电话:18810018887

    注:本谈判公告所表述时间为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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