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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县龙家大院消防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6-10-19 来源: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

 

新田县龙家大院消防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田县龙家大院消防工程已由国家文物局�z2013�{1478号文立项新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发改许准字2016226号文核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国家专项资金。招标人为新田县文体旅广电新闻出版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潇湘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田县龙家大院消防工程

2.2建设地点:新田县枧头镇

2.3规    模:48栋古民居的消防工程工程造价2575264.48

2.4工期要求: 180 (日历日)

2.5质量要求:合格

2.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执行

2.7招标范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及消防点火器材配置,水泵房消防设施及消防水源,水泵房动力系统等设施(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0.1项要求。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资格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不得出现述情形,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次招标项目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超过9家(不含9家)时,第一阶段先随机抽取9家入围,对入围的投标人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入围投标人再进行第二阶段中标候选人的抽取并产生3家中标候选人;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没有超过9家时,全部入围,对入围的投标人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入围投标人直接抽取3家中标候选人。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和预交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5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预交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25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预交履约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和预交履约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的下午17时00分;投标保证金和预交履约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于2016年10月21日至10月2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不休息),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由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持①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②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副本原件)③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至新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留单位介绍信原件和其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订成一份)。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3招标人需要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或7日前(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新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将疑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湖南潇湘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邮箱(Email:270986046@qq.com),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新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1110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新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新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电话:0746-4723226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本次招标工程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须严格按照《新田县工程建设施工作业关键岗位人员联网考勤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函【201644号详见附件十二)执行

2、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13年10月-2016年10月)至少有承接过一个同类业绩(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工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需提供材料包括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如发现投标人业绩作假,其投标无效。

3、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13年10月-2016年10月)至少有一个同类项目(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工程)通过湖南省省级文物主管部门的验收,具有湖南省省级文物主管部门签发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工程验收文件(原件备查),如发现投标人验收文件作假,其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合理价工程量清单中《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主要设备由甲方供应(项目编码030904010001、030904008012、030904008013),招标人已对上述产品进行市场考察,已选中产品型号及确定单价,投标人按招标人选中的产品型号及确认单价投标报价。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田县文体旅广电新闻出版局

 址:新田县文体中心内

联系人:先生

 话:1378768958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潇湘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梅湾路138号(永州市水利局大院内)

联系人:罗女士

电  话:1317426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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