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10-17
项目编号:CGZX-G2016057
项目名称:北京市大兴区三证合一办事大厅智能化工程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大兴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兴华大街三段15号行政服务中心五层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81296034 联系人:王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市大兴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兴华大街三段15号行政服务中心六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81296238
预算资金:人民币6312058.83元
采购数量: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采购用途:三证合一办事大厅智能化工程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所有资质文件,资料不齐不予发放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国税、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银行资信证明的收受人必须是北京市大兴区政府采购中心)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提供近半年内连续两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包括社保和医保)
5.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连续两个月缴纳税收记录(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6.投标供应商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7.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8.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或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二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第一包提供)
9.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第一包提供)
10.安防工程一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第一包提供)
11.建设部或北京市住建委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含)以上资质(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第二包提供)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6年10月18日至2016年10月31日
上午:9:30-11:30 下午:1:30- 5:30 (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兴华大街三段15号行政服务中心六层0618房间(招标文件不办理邮寄),联系人:朱俊华 电话:81296228
招标文件售价:资质文件审核合格后免费发放,供应商请携带U盘拷电子版招标文件
询标时间:2016年11月2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询标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黄村兴华大街三段15号行政服务中心三层大会议室
投标时间:2016年11月8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6年11月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黄村兴华大街三段15号行政服务中心三层大会议室
联系人:刘丹、卢思彤
联系方式:010-81296238、81296239(传真)
备注:供应商领取文件前,关于资信证明等任何问题请咨询采购中心
北京市大兴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0月17日
附件
投标供应商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签章,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北京市大兴区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活动中,作出如下承诺:
一、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未挂靠、借用资质进行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提供的相关文件均真实、有效。
若发现我方存在上述问题,愿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并处相应罚金。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全称: (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
包号 | 货物名称 | 分包控制金额(元) | 备注 |
第1包 | 三证合一办事大厅智能化工程 | 6116684.59 | |
第2包 | 项目监理 | 195374.24 | |
项目总预算合计(元) | 6312058.83 |
备注:
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90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交货地点:买方指定地点。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未获得财政部门批准采购进口产品,因此投标人提供的产品仅限于产自中国境内的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若投进口产品,该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4. 中标供应商须与需方签订保密协议,协议格式由需方提供。